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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报

    老人故意划伤租客新车赔偿4000,如何界定故意毁坏他人财物行为?

    法治网 2025-02-18 09:05全网传播量1.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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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湖南常德车主薛女士的小米汽车被老人故意划伤,车损4000元,已获赔偿,此事引发网友热议。
    022月4日,阳西新墟服务区一汽车轮胎被划破,嫌疑人王某被当场抓获,目前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侦办中。
    0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财物罪需财物损失达5000元以上,4000元未达刑事立案标准。
    04张仲凯律师指出,判断是否“故意”需综合行为人动机、与车主矛盾、划车部位及划痕长度等因素。
    05如毁坏财物达到特定情形,行为人可能承担刑事责任;未达刑事标准的,可能面临行政拘留及罚款,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以上内容由传播大模型和DeepSeek生成,仅供参考

    日前,湖南常德车主薛女士称自己1月24日刚提的小米汽车停在小区院子车位里面,被一位老人故意划了,划车人应该是不想让租户停车。车损4000元,已经找到人了,赔了自己4000元。

    (相关视频截图)
    此事引发网友热烈讨论,网友纷纷表示愤怒。

    此前,男子汽车被陌生人恶意划胎也曾引发网友热议。2月4日,有群众报警称其小汽车在阳西新墟服务区被人用利器划破轮胎,接报后,该局立即组织警力到场调查处理,并将嫌疑人王某(男,60岁)当场抓获,目前该局已依法对王某予以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相关视频截图)

    在这两起案例中,行为人是否属于故意毁坏财物罪?法律上如何界定“故意”行为?哪些情形下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行为人可能受到何种处罚?

    让我们一起看北京高界鹏凯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张仲凯律师如何解读。

    张仲凯律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三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4000元尚未达到刑事案件的立案追诉标准。对于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属于“故意”,主要根据行为人主观动机、与车主是否存在矛盾,以及划车部位、划痕长度等因素综合认定。

    此外,张仲凯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三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因此,如毁坏财物的程度达到上述规定情形,则可能承担刑事责任。其次,如果未达到前述规定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可能承担行政责任,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规定,行为人还要承担毁坏财物对应的民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