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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报

    兼具“共富味”“融合味”“烟火味” 浙江着力建设新形态市集惠及重点群体

    新华每日电讯 记者 岳德亮2025-02-16 01:29全网传播量12.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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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关于促进共富市集持续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自2025年2月15日起施行,旨在培育具有“共富味”“融合味”“烟火味”的新形态市集。
    02浙江省通过减免摊位费、带动家门口就业等方式,推动低收入群众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与共富市集,助力共同富裕。
    03指导意见强调,共富市集需注重就业创业、融入传统文化及公益便民服务,乡镇(街道)需科学选址并提供固定场所。
    04市集运营主体将引育国有企业、强村公司等,探索整体运营、委托运营等模式,推动“土特产+市集”等创新形式。
    05各地将设立专项资金,支持共富市集发展,开发公益性岗位,提供爱心免租摊位,助力重点群体低成本就业创业。
    以上内容由传播大模型和DeepSeek生成,仅供参考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等多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共富市集持续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自2025年2月15日起正式施行,聚焦培育发展共富市集,着力建设具有“共富味”“融合味”“烟火味”的新形态市集。
    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背景下,近年来浙江省各地在市集的基础上融入“共富”元素,通过为低收入群众和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减免摊位费、带动村(居)民家门口就业等方式助力共同富裕。
    指导意见指出,要在传统市集发展基础上,更加注重带动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更加注重融入传统文化和公益便民服务,着力建设具有“共富味”“融合味”“烟火味”的新形态市集。乡镇(街道)要综合考虑辐射范围、人口密度、群众需求等因素,科学做好市集的选址和时间安排,为共富市集提供相对固定的场所。简化夜间经营市集准入,优化相关证照办理流程手续。各地各部门要积极为共富市集提供“拎包入驻”的必要保障。
    同时,积极引育市集运营主体,引导国有企业、强村公司等发挥优势,结合主营业务,积极参与共富市集建设。探索整体运营、委托运营、联合经营等经营模式,鼓励市集引入专业公司、龙头企业。探索“土特产+市集”等模式创新,一体推进共富市集与“共富工坊”建设,积极支持工坊产品到市集销售。
    根据指导意见规定,各地要统筹整合资金支持,设立共富市集发展专项资金、将符合条件的市集纳入相关支持范围、提供创业支持等资金和政策措施。带动重点群体就业,比如积极开发保洁保安、交通协管等公益性岗位帮助困难群众“家门口”就业。鼓励共富市集设置一定比例的爱心免租摊位、日租式摊位等各种公益性摊位,为低收入群众、残疾人、大学生农创客、灵活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提供低成本的创业就业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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