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孩子跟谁?这是大部分婚姻关系破碎时,必然要面对的问题。它很常见,但最难解。有些夫妻为了抚养权争得“你死我活”;也有相互推诿,谁也不养的。法庭上,不论哪一方赢了官司,孩子似乎永远都是那个“输家”。
当父母对簿公堂,孩子的心里在想什么?在抚养权的争端上,正确的打开思路应该是什么?近日,温岭市人民法院的家事审判法官们跟记者分享了3个办案故事,希望能给离婚父母们一些启发。
抢娃“大战”
“应法官,小蕊被张强抢走了,你得帮我要回来。”今年5月,当事人葛莉急匆匆跑到法庭,哭着向我求助。
葛莉和张强的离婚案件是我在2023年年底判决的。两人结婚10年,育有一双儿女,儿子聪聪9岁,女儿小蕊5岁。离婚分割抚养权时,双方都明确表示想要女儿。考虑到小蕊年纪较小,且跟妈妈生活时间较长,当时我把小蕊判给了妈妈,聪聪判给爸爸。
说实话,关于离婚“抢孩子”的行径,我接触过不少。但张强之后的疯狂,却是所有人始料未及的。
抱走孩子之后,张强就把孩子藏了起来。不论我们怎么沟通,他都拒绝把孩子送回来,并表示小蕊十分害怕妈妈,不愿回去。为此,我们只好通过村镇干部协调沟通,联合妇联、检察院未检部门,在村会议室内组织了一场“见面会”,当面征求小蕊的意见。
没想到的是,刚见面还没等我们开口,小蕊就一股脑儿地向我们表达了她的意愿:“我要跟爸爸,葛莉是坏蛋。她谈了男朋友,也不管我……”
小蕊的话让大家都十分惊讶。难道是我判错了?可随着谈话的深入,我们才进一步了解了真实的情况。
在被张强带走的几个月里,聪聪在乡下跟着爷爷奶奶,而小蕊则一直跟着张强以及怀孕的继母一起生活。在继母的引导下,小蕊学着洗衣服、做饭、打扫卫生,照顾未出生的“妹妹”,似乎让她很有价值感。而当我们再次问她愿不愿意跟妈妈一起时,她却告诉我们:“只要爸爸知道后不打我,我是愿意和妈妈一起生活的。”
听完小蕊的叙述,一股酸胀感涌上心头。可为了避免反复争抢给孩子造成更大伤害,我们只能先让小蕊继续跟着张强,再想办法做思想工作。没想到今年6月,张强又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理由是:小蕊称自己跟着葛莉在外地生活期间,被葛莉的男朋友猥亵了。
震惊之余,我们当即向当地公安核实情况。但经过2个月的调查,公安最终没有立案。这一切,都是张强自导自演的闹剧。
教孩子撒谎、毁孩子清白,这哪是一个父亲能做出来的!张强的一系列表现,让我们无法信任他能对小蕊尽到良好的照护责任。于是今年9月,借着小蕊要上小学、张强的现任妻子即将临盆的契机,我们联系了教育局工作人员、心理咨询师一起上门,组织了一场调解。这次,面对多方压力以及看到我们为张强拒不执行生效判决准备好的司法拘留通知书时,张强松口了。当天晚上,我们就把小蕊送回了妈妈身边。
回家路上,我和同事的心情久久无法平静。曾经,我们以为相比没被任何一方选择的哥哥,小蕊是幸运的。爸爸妈妈都抢着要她。可事实是,两个孩子的内心都早已在父母的斗争中被“撕裂”。
一直以来,小蕊因为特别乖巧,受到全家人的喜爱。即便是在陌生的法庭,面对一群穿制服的阿姨,她也能够游刃有余地讨所有人欢心。但经过心理咨询师评估,小蕊的这种“能力”其实是出于保护自己的一种选择,并不是真实的自己。
父母,本是孩子最亲的人。可作为离婚案件法官,我们却常常要做很多努力,去思考怎么才能从这两个最亲的人手中,保护孩子不受伤害。这无疑是一件很可悲的事。
逆向选择
父母要分开了,你希望跟谁一起生活?
15岁的小景没有犹豫:“跟爸爸。”
这个回答,让我有些诧异。小景的父母都是温岭人,结婚已经20余年。一直以来,父亲赵刚负责做生意赚钱养家,母亲陈馨则在家带两个孩子。近些年,由于赵刚生意不顺,家里欠下了不少债,夫妻双方的争吵也随之越来越多。
2018年小景还在上小学时,陈馨就曾向法院提起过离婚诉讼。当时男方不想离婚,双方在法院调解下最终和好撤回起诉。这一次,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对于儿子小景的抚养权归属无法协商一致。
陈馨说,过去自己一直在家带孩子,没有自己的事业,如今只能靠做小工维持生计,没能力抚养儿子小景。赵刚则表示,自己因为做生意已经负债累累,女儿虽然已经成年但还在读大学,日常开支依然要他负担,自己也没有能力再养儿子。
小景到底该判给谁呢?从成长经历来说,小景应该和妈妈更亲。可没想到,他却坚决地告诉我要跟爸爸。为什么呢?再三询问下,小景说出了其中的缘由:“因为妈妈太累了。”
原来,在父母闹离婚这段时间,小景一直跟随母亲生活。他心疼妈妈既要打工又要照顾自己,不愿成为她的负担。在得知爸爸不肯接收自己时,他甚至表示再过两年满18岁了就出去打工,不会再让父母花钱。
看到如此懂事的孩子,再想起互相推脱的父母,我心中五味杂陈。小景马上就要考高中了,对他而言,最好的办法就是继续跟着母亲生活,由父亲按期支付抚养费。可让人难受的是,在经历2次开庭审理及多轮调解后,双方仍然坚持不要小景的抚养权。鉴于双方均以经济原因为由推卸抚养责任,最终我严词驳回了小景母亲的离婚诉请。
不知是孩子的懂事唤醒了装睡的父母,还是“不予支持离婚”的判决,让双方不得不正视孩子的抚养问题。7个月后,陈馨再次来到法院起诉离婚。这一次,陈馨主动要求法院判决小景的抚养权归她所有,赵刚也积极表态,一定会承担相应的抚养费,减轻母子的生活压力。
“为什么不能早一点处理好呢?”按双方的意思作出离婚判决后,我忍不住感叹。如果能更早地和平解决问题,孩子就不用面对“谁都不要”的残忍局面。只希望他们今后能用更多的爱,去弥补对孩子的伤害。
“妈妈会来吗?”
“妈妈来吗?妈妈不来,我也不想来。”想起16岁女孩佩佩,我脑海就浮现与她第一次通电话的情景。
佩佩的父母在她9岁时就离婚了。一直以来,佩佩都跟着爸爸孙跃相依为命。自离婚后,妈妈张芳不仅从未支付过抚养费,连回来看佩佩的次数都少得可怜。为此,佩佩把妈妈告上了法院,要求她支付这些年欠付的抚养费。
考虑到佩佩还是未成年人,我们本想在开庭前组织双方调解,可张芳却怎么都不肯出现。作为法官助理,我只好联系佩佩爸爸,通知他们前来开庭。电话里,得知妈妈不会来,佩佩沉默地挂断了电话。
开庭那天,只有孙跃孤零零地来到法庭。从他口中,我们又了解了佩佩起诉母亲的更多始末。原来,张芳离开没几年,佩佩就病了。她被诊断为重度抑郁症,并出现严重的自伤自残现象,因为无法正常学习生活,已经辍学在家长达两年。这两年,佩佩想见妈妈的心思越来越重,孙跃一个人又要工作又要带孩子,也希望张芳能承担起更多母亲的职责。
如果张芳一直不出庭,法院只能缺席判决。可看到孙跃拿出厚厚的病历和孩子布满刀疤的胳膊照片时,我告诉自己不能这么算了,佩佩所需要的哪里只是抚养费啊。思虑再三,我和承办法官把佩佩的情况反映给了检察院未检部门,希望他们能给佩佩提供更多帮助。很快,检察院就对佩佩起诉索要抚养费案作出了支持起诉决定。迫于多方压力,张芳终于露面并答应参与调解。
调解开始前,我们拿上佩佩的病历和张芳聊了很久。据张芳描述,当年和孙跃离婚后没多久,她就因为涉及刑事案件入狱了。出狱后,找不到稳定的工作,只能辗转各地在工厂打零工,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我把日子过成这样,没能力养她,也不敢去见她,没想到她病得这么重。”看到佩佩的伤口照片,张芳泣不成声。
当三个人面对面时,孙跃气愤地倾诉了自己多年的不易,要求张芳一次性付清这些年拖欠的抚养费用。可在听到母亲自己经济困难、身体也不太好,只能分期支付抚养费时,一直低头没说话的佩佩突然凑近父亲:“差不多就好啦!”
原本还有些敌对的氛围,因为孩子的话突然缓和下来。之后的调解非常顺利,张芳也当场支付了第一笔费用。
“爸爸,我们顺路送妈妈回家吧,我也想兜兜风。”临别时,佩佩再次开口说道。我和同事相视一笑,这“顺路”的一送或许能破除母女间的隔阂,让佩佩重拾生活的信心。也更感叹,很多父母似乎都不明白,不论身处何种境遇,孩子想要的,无非是他们纯粹的关心和爱。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记者手记:
元代杂剧《灰阑记》中有这样一个故事:北宋时期,两位女人争夺一个小孩儿。开封府尹包拯命人取来草木灰,洒下一个大圆圈,将小孩放在圆圏中间,表示谁能先把小孩拖出圈外,这小孩就判给谁。一方不顾小孩的疼痛大哭,用尽力气拼命将其往外拽;另一方却怕拽伤小孩,不忍心强拉。谁是孩子的母亲,水落石出。
用现代法治的角度来看,这个故事中的司法行为是站不住脚的。但它对现实中为了争夺孩子,给孩子造成二次伤害的离婚父母,是有一定启发的。
离婚分割抚养权,本质是在家庭因父母离婚被割裂之后,出于保障孩子的利益,为孩子确定更合适的抚养人。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家庭教育责任,并不因离婚而消除。但在办案过程中,法官们常常发现,在夫妻关系破碎之后,彼此之间的敌对、赌气,总是会让人失去理智,于是出现“抢娃”、阻碍一方探视、“你不养我也不养”等等行径。但孩子是独立的个体,他们有思想、有人格,不是可以随意争夺和处分的物品。
孩子的幸福不一定取决于父母的婚姻状况,但父母的爱对他们的健康成长无疑至关重要。所以,如果孩子已经没有了完整的家,父母不如认真想一想,如何尽最大努力,给他们完整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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