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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报

    接受社区矫正期间不服从管理?撤销缓刑,收监执行!

    潮新闻 记者 高敏 通讯员 孙芷君2024-12-12 12:15全网传播量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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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某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宣判后,法官劝导李某:“念在你具有自首情节,又自愿认罪认罚,现在依法对你从宽处罚,适用缓刑,希望你在缓刑期间认真悔过,改过自新。”

    然而,仅仅过去六个月,社区矫正机构就以李某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训诫、警告、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为由,建议法院撤销缓刑。日前,法院经审理查明,以上情况属实,随即对李某作出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罚的裁定。李某追悔莫及。

    记者了解到,“缓刑就等于没事了吗?”“缓刑考验期满后还要去坐牢吗?”“缓刑考验期内可以不去社区矫正吗?”等问题,是在搜索引擎上输入“缓刑”后显示的高频提问内容。由此可见,很多人对缓刑这一司法概念不甚了解甚至存在着认知偏差,错误地认为缓刑就意味着没事了、自由了,也正是因为这样的错误认知,罪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而被撤销缓刑的情况屡见不鲜。

    据悉,缓刑是指对被判处刑罚的罪犯,在规定期限内附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刑罚的制度。缓刑考验期间一般由社区矫正机构对罪犯进行监管和考察,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帮助其重新融入社会。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

    “可以说,缓刑是国家给犯罪情节较轻的罪犯一个改过自新、回归社会的机会。然而,却总有人把缓刑当作‘儿戏’,认为社区矫正可去可不去,甚至再度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对此类毫无悔过之心、肆意挑战法律权威者,撤销缓刑并收监执行原判刑罚就是等待他们的最终结局。”法官在此提醒,缓刑社区矫正人员务必心怀对法律的敬畏,珍惜缓刑机会,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在行动中认真遵守,积极配合执行监督管理规定,时刻警醒自己再勿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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