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宁波象山港高级技工学校的两名学生在打球时发现火情,及时报警并协助消防迅速灭火。这两名学生在发现火情后,没有盲目冲进现场救火,而是及时报警并协助消防工作,为此,象山县消防救援大队与宁波御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为这两名高中生颁发了“智勇消防好少年”荣誉证书及“鲜衣怒马少年时,临危不惧有勇气”的锦旗,并赠送了消防纪念品。这是对两位少年“见义智为”的鼓励,是保护未成年人的正确态度、体现了社会文明的进步,同时也引导更多少年在关键时刻,不要冲动,要“见义智为”。
中国人自古崇尚侠肝义胆,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之一。但在一些人的习惯思维中,见义勇为是越壮烈越英雄、越英雄越好汉,但其实,如果是在没有救助或相助能力的情况下蛮干,只能带来更大的危险和灾难,不但不会减轻损失,反而扩大了损失。我们看到过不少这样让人心痛扼腕的案例。如今,宁波象山港高级技工学校这两名学生被颁发“智勇消防好少年”荣誉证书,说明人们对于见义勇为的价值认知更强调对生命的敬畏和尊重,鼓励和倡导科学、合法、适当地“见义智为”“见义善为”。
实际上,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也强调“增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并不提倡、鼓励未成年人实施超出自身能力的见义勇为行为。见义勇为、舍己为人的行为无疑是值得赞美和鼓励的,这也是中华民族的宝贵精神财富,但一定要考虑时间、地点和能力,不能不计后果地蛮干。“见义不为”不是我们的选择,但见义勇为不能只强调“勇”,更不能不尊重客观规律。鼓励大家“见义智为”,就是引导更多人在“有勇”的基础上,“有智有谋”地帮到别人。
当然,当看见有人遭遇性命之忧,很多人根本来不及想什么就义无反顾地、本能地上去施救了。将“见义勇为”升华为“见义智为”,就是倡导人们在遇到这种情况时,能更加冷静、更加理智、更加讲究施救策略。这种倡导,是人性化的体现,也是价值认同的社会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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