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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报

    “飞线充电”屡禁不止?他们这样做

    潮新闻 通讯员 陈思佳2024-10-14 03:40全网传播量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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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就是在店门口给车充个电嘛,这也违法?”近日,杭州西湖区翠苑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在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的过程中,发现不少沿街店铺存在“飞线充电”的情况。经过一番沟通,执法人员发现很多居民都觉得这只是件无足挂齿的小事,觉得这并不会引发什么后果甚至涉嫌违法。

    为了有效遏制“飞线充电”现象,翠苑街道探索创新方式,力求“飞线充电”危险且违法这个概念入脑入心。执法队员找到关于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充电的官方警示教育视频,与律师沟通对接分析法律风险,并就在执法过程中的哪一阶段开展观看教育警示片认真开展研讨,最后确定在调查询问前与当事人一同观看警示片,普及“飞线充电”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力求精准普法,提高居民的安全意识。观看宣传视频的形式更加鲜活生动且效果和作用十分显著,应用该创新做法以来,“飞线充电”的发生率有了大幅度下降,当事人也表示这样的方式更能入脑入心、让人接受。

    翠苑街道一直在积极探索禁止“飞线充电”的创新做法,以期为居民构建更加安全、文明的生活环境。接下来,翠苑街道将进一步加强各个重点区域非机动车充电执法检查工作,引导居民群众及时关注电动自行车合规停放及安全充电知识,更好地保障辖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法律解读

    在城市道路上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车充电

    违则:《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款  禁止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等影响消防通道畅通的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禁止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充电。

    罚则:《浙江省消防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二款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等影响消防通道畅通的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或者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充电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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