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截图
国庆期间的西湖边,一群大伯大妈准备放生一大盆泥鳅,有人去劝阻说这么做是在破坏生态平衡,结果被骂“造恶业”。西湖景区工作人员对此回应称,西湖景区不允许放生,因为会破坏生态环境,并且再次呼吁,为保持西湖水体质量和生态平衡,请广大市民游客不要在西湖“放生”。
西湖为什么禁止放生?是因为西湖有其自身的生态规律。首先如果放生的是外来入侵物种,如巴西龟、罗非鱼、鳄雀鳝等是万万不可的,它们易通过占据本地物种生态位、竞争食物或直接扼杀本地物种等方式,危及本地物种生存,降低生物多样性,不仅西湖,也是除其原生环境外任何水体环境里都不能放生的。
其次西湖几乎是封闭的,生态环境比较脆弱,即使放生的不是外来物种,不科学的随意“放生”也会给西湖带来危害,将打破生物物种、数量和结构的平衡状态。另外应该引起关注的是,放生的生物常常由于不能适应新环境而死亡,尸体会污染水质、影响景观等。
比如这次放生的泥鳅,它只适合在浅水洼地里生存,把它们放到水深较深的西湖里能生存吗?特别是养殖的泥鳅,在陌生的水体里生存能力更弱,最大的可能是成为破坏环境的污染源。表面上是在放生,实际上是在破坏环境。
当然,并不是说所有的放生都是被禁止的,比如为了满足部分群众的放生需求,今年3月8日杭州市公布了20个放生点位,但要求要在科学指引之下。
首先这些点位遍布全市主干河道上,而非西湖这类封闭水体。其次,标明注意事项和适合放生的物种。推荐放生的种类有17种、不推荐的有8种、禁止的有14种。比如说,白鲢、花鲢等本地物种或洁水性鱼类,具有调节水质、增加种群数量、提高生物多样性和恢复生态功能等作用,为目前城市河道推荐放生种类。至于那些生态安全风险评估不合格的物种,改良杂交或选育类或食草性鱼类,如鲫鱼、鲤鱼、草鱼等,因为易影响生物遗传多样性或因喜食水生植物会破坏水域生态环境,不建议私自放生。哪怕是适合的物种,如果数量多,也应提前向放生水域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经过科学的考量、规划、控制和评估,以免破坏物种平衡。
还想谈谈对放生的理解。我以为,真正的放生讲究随缘,比如某天路过某地时,见一受困或濒死的小鸟小狗,你帮它解困或把它救活,这是真正的放生。而那些纯粹为放生而放生,从市场上买些鸟鱼泥鳅之类的,换到另一个地方放掉的,真有搞形式主义之嫌。我相信这些大伯大妈放生本意是好的,但不知道西湖的生态规律,他们的那种所谓的放生,多数是在破坏环境,最终成为了另外一种杀生。还是多了解一些科学知识,在科学指引之下进行有益的活动吧。
“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