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微博话题截图
近日,有网友反映称自己在内蒙古阿尔山国家森林公园旅游时,酒店老板要求其第二天早上8点前退房,引发关注。记者调查发现,景区多家酒店默认上午9点退房。
提前退房意味着得提前起床,提前吃饭,提前整理,行程必定紧张了很多,特别是拖家带口的,一不小心就过了退房时间,而按酒店的规定,过时就要加收第二天的房费,这对顾客来说显然是非常不公平的。房费以天计,过时就要加收,那你这缺斤少两的提前退房给不给补偿呢?一位宾馆工作人员竟拿“游客来景区游玩通常不会睡懒觉”为借口,你怎么知道游客不想多睡一会的?大老远跑到国家森林公园去游玩,就是为了停下匆忙的步伐,享受宁静的时光,会不会正是因为你们的规定,导致他们只能匆忙起床、仓促退房?
长期以来,我国对于酒店退房时间虽然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中午12点退房已是行业惯例,大家默守的规则,少数酒店突然改变规则,有没有尽到告知义务?你不告知,大家自然默认12点退房。告知也必须在醒目的位置以醒目的方式进行,在订房时就要特别说明和提醒。一个负责任的商家,对可能影响顾客利益的事项就该大声告诉对方,而不是在某个不起眼的角落写上提示。
阿尔山市市监局一工作人员称,没有规定酒店不能8点或9点退房。没有明文规定,并不意味着提前退房的做法就是合理合法的。事实上,关于行业惯例的法律效力问题,法律也早就认可。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的规定,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遵循诚信原则,并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相关义务。这里的“交易习惯”在很大程度上指的就是行业惯例。因此,当合同双方对某一事项没有明确约定时,可以参照行业惯例来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法院通常也会尊重并认可符合法律原则和精神、且不违反强制性规定的行业惯例。
自说自话是不行的,酒店方面称由于酒店在山里,条件不是特别好,留给酒店工作人员换床单、被罩的时间不多,必须抓紧时间晾晒。这种理由显然无法说服公众。天气不好,晾晒时间不够买个烘干机便是,应对天气是酒店行业最重要,也是最需要克服的挑战,否则下雨天下雪天怎么办?酒店不营业了?这些理由难以掩盖酒店随意解释更改规则,滥用市场地位的不诚信行为。
对酒店来说,早点退房自然可以早点整理,早点迎接客人,早点将房源挂在网上,甚至可以额外多收一笔过时费用。可是对顾客来说,这是对其合法利益的侵害。监管部门也不能以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就不管不顾,任其作为,恶劣先河一开,不排除有个别酒店个别景区会效仿,不能不引起社会警惕,此风切不可长。
国庆长假在即,景点预约火爆,旅游纠纷也将迎来高发期,在繁忙之中,如何提升游客的满意度是长假期间旅游行业最需要面对的课题。行业惯例将退房时间定在中午12点是兼顾酒店和顾客双方利益基础上作出的最优选择,现在很多地方的酒店甚至用往后延时的方式,最大限度拓展顾客的权益,这种以人为本的做法才符合社会的期待。
“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