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安全关乎千家万户的生命财产安全,切不可掉以轻心。近日,义乌市苏溪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对辖区内餐饮单位开展燃气安全执法检查行动,发现一家餐馆的燃气软管上私接三通接口分流,这种私自改装的行为虽然看似方便,实则暗藏巨大风险。
执法人员现场发现,店内有一个15公斤的燃气瓶通过1个三通接口连接到2个灶具上使用。店主解释称,店铺内有2个燃气灶头,由于店内空间有限,放置2个燃气瓶显得有些拥挤,为图方便,于是动了私接三通接口的念头。执法人员当场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要求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然而复查时发现其未改正,遂立案处罚。
私自在软管上接三通接口,一旦老化会导致燃气泄漏点增多,增大燃气遇明火爆炸的概率,另外,燃气具有腐蚀性,接头越多,遭腐蚀出现的危险也越大。“燃气安全问题中,设备安全是基础,使用安全是关键。”苏溪镇综合执法队相关负责人表示。
连日来,苏溪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坚持“排除零遗漏、隐患零容忍、整改零放过”的工作思路,联合相关部门在辖区内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执法检查,对于违规商户进行查处,同时在执法过程中融合宣传教育,做到广泛宣传、重视预防、防范彻底。
下一步,苏溪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将持续做好燃气安全常态化执法检查工作,推动燃气安全“大起底”排查、全链条整治,将燃气事故防患于未“燃”,筑牢燃气安全防线。
法条链接: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 燃气燃烧器具的安装、维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八项 违反本条例规定,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可以处1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可以处1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