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狂必有雨,人狂必有祸。一句“你把握不住”的网络流行语,如今也在“铁头”身上应了验。
今天,有媒体报道,网红“铁头”涉嫌敲诈勒索被杭州警方立案侦查。8月27日晚,滨江公安分局发布警情通报就此事进行说明。全文内容如下:近日,我局对董某某(网名“铁头”)等人以涉嫌敲诈勒索罪依法立案侦查。经查,2024年5月,董某某、薛某、许某某等人经合谋,以曝黑料相威胁,向某带货主播索要数百克黄金,并许诺交付后将提供保护,经多次交涉后获得该主播向其指定账户转账的大额钱款。目前,董某某等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去年,靠着“惩恶扬善式打假”,“铁头”在网络上迅速积累起数百万粉丝,曾一度被认为是“打假斗士”。但“铁头”获得巨大流量的同时,其言行也伴随着巨大的争议。不仅打假事件频频翻车,“铁头”还曾在直播时曝出其涉黄经历,引发网友举报和抵制,也曾因开设赌场和非法拘禁被判刑,还被全网封禁。这些过往在前,我们再来审视“铁头”又因为敲诈勒索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现实,好像就显得没有那么“意外”。
之前的“铁头”有多张狂,现在的“铁头”就有多狼狈。“铁头”,终于头不铁了。根据现在的结果,再回头看“铁头”之前正义凛然的维权打假,讽刺意味就很浓厚了,也让“惩恶扬善”四个字碎了一地。难不成之前“正义”的一切,都是“铁头”伪装和表演出来的?只是获取流量和影响力的工具与手段?当有了流量,有了影响力后,就现出原形了,为了牟利甚至不惜敲诈勒索。
按理说,流量越大,责任越大,更应该心怀敬畏之心,谨言慎行,自觉为大众做表率,把“流量”用在好事、正事上,这才是真正的“人间清醒”。可“铁头”正好是反着来,有了流量后,动的却是坏心思,甚至流量和影响力还助长了他非法牟利的嚣张气焰,好似成了其无视道德和挑衅法律的资本,以及获取特权的密码。
这样的“铁头”,在流量时代,在互联网中,逐渐迷失了自我,忘记或者忽略了一些基本常理:“打假”不是万能挡箭牌,“流量”也不是什么“护身符”,在网上扑腾再大的浪花,都不意味着可以拥有法外特权。任何人,任何事,都不能凌驾于道德法律之上。
正义与邪恶,往往只在一念之间,关键就看我们自己能不能把关好,会不会越界。现在,“铁头”越界了,内心失守了,行为失序了,那等待他的必然就是法律的严惩。“眼见他起高楼,眼见他楼塌了”,“铁头”的案例,有很强的警示价值,这也是给所有网红打了一个预防针:“行得正”方能“立得住”“行得稳”“走得远”,一旦越轨违法,被流量反噬、被关进法律的笼子里,只是时间问题,毕竟“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
“监督”,是每一个公民的基本权利,但必须在合情合理合法的框架内进行,具体来说,要讲究几个基本原则,一是事实至上,二是证据至上,三是法律至上。最近舆论场翻车的网络打假行为,显然都违背了这几个原则,呈现出的是“流量至上”“私利至上”,真假反而靠边站了,是负面典型,也难怪网友们都不买账。如果不整治,长此以往,只会放大“破窗效应”,给网络带来更大负面影响,损坏更多公众利益。
包括“铁头”案件在内的一系列网络打假翻车事件,令人感叹,网络还是真是一面照妖镜,确实把一些“鬼魅魍魉”给照了出来。但同时,网络也具有一定的隐蔽性,让某些“鬼魅魍魉”藏在了暗处,这就对广大网民提出更高要求,凡事不能偏听偏信,耳听眼见都不一定为实,有时候甚至还需要一双“火眼金睛”。
此外,此类事件,更是在告诉全社会:网络打假,不能再这样野蛮生长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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