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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廊坊的李先生献血8次,结果自己急着用血时却被告知,不能优先用血。此事在网上引发诸多热议,冲上热搜。
看似一件小事,何以关注度如此之高,原因就在于此事中,严肃的法律和政策,在现实执行过程中,竟然莫名其妙“丢失”了。据李先生所述,他在霸州市第二医院住院期间急用血,却被告知由于他近期没有献血,献血证过期作废了,没有办法为自己调血。记者采访时医院工作人员表示,确有此事,是廊坊市中心血站说的。而廊坊市中心血站却称,血站并无规定只有近期献血记录的人才可以用血或者优先用血。
献血者可优先用血,是各地通行的献血政策。拿河北来说,2023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河北省献血条例》明确规定,在保证急危重症患者临床用血的前提下,在本省献血的公民本人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享有优先用血权利。廊坊市中心血站早在2018年2月曾发布《关于加强无偿献血者优先用血管理的通知》,其中提到“在保障急救用血的基础上实行计划用血,合理用血。建立优先用血分级保障机制,机制共分为六级,第一级为献血者本人临床用血时,可优先使用其3倍献血量血液或3倍血小板。”
一部法律或一项政策的推出都要经过千锤百炼,是反复推敲、权衡利弊、严密论证的结果,要考虑到绝大多数人的利益,也会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影响社会生活及公民个体行为,必然是严肃和刚性的。尤其是像无偿献血相关的法律和激励政策,事关无偿献血工作能否取得民众理解和支持,并持续稳定推进,进而关系到正常的医疗秩序开展和无数人的生命健康,更应不折不扣执行,不容置疑和修改。
而在此事中,人们惊讶地发现,无偿献血的激励政策成了一句空话,无法在李先生身上落地。需要指出的是,无论在法律层面上还是政策制定中,均无献血证过期的说法。显然,这样的说辞完全站不住脚,政策的严肃性与刚性,在此成了一些人任意揉捏的面团。而法律、政策一旦失去严肃性和刚性,最大的受害者就是公信力,公众的无偿献血热情就会在这样的一件件“小事”中被消磨,一项好的政策就会慢慢失去效用,起不到正向回馈效应。这也是公众对此事议论纷纷、无法释怀的深层次原因。
虽然在媒体的后续报道中显示,当事人李先生表示,报道发出后,廊坊市中心血站和霸州市第二医院的工作人员分别与他联系,表示可以给他输血。但在此前,献血政策究竟是如何被“弄丢”的?当地卫健委表示已展开调查,那就要好好查一查,是哪个环节、哪些人将政策丢了,医院说是血站说的,血站说没这个规定,那么到底丢在了哪里呢?是仅针对李先生一人,还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已经干得驾轻就熟、熟门熟路。又是出于什么样的目的,藏着什么样的猫腻——特别需要插一嘴的是,任何“苦衷”都不能成为免责的理由,否则,就是对无偿献血激励政策以及公众的二次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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