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9时10分许,金华市公安局高速交警支队四大队民警在义乌苏溪收费站执勤执法时,查处到一辆从江西出发,驾驶11个小时,途中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重型平板半挂车。
无独有偶,当日10时30分许,民警在福田收费站查处到一辆从河北省保定市出发,驾驶20个小时,途中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重型平板半挂车。
驾驶员郭某及王某均存在疲劳驾驶违法行为,民警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讲述疲劳驾驶的危险性,责令其在出口休息满20分钟,消除疲劳再继续行驶,并对郭某及王某因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50元,记3分。
高速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在高速公路行驶,更容易导致驾驶疲劳。预防疲劳驾驶,需保证足够的睡眠时间和良好的睡眠效果;科学的安排行车时间,注意劳逸结合;注意合理安排自己的休息方式。最重要的是,当感觉自己出现疲劳驾驶时,应立即将车辆停在安全区域,消除疲劳感后再继续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