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学费当学徒,没学会想退钱?调解员巧解“口头约定”合同纠纷

潮新闻 记者 沈艳瑜 通讯员 赵艳2024-07-17 22:27全网传播量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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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培训就是欺诈,根本学不到本领,调解员你一定要帮我把钱要回来啊。”近日,一位年轻小伙一大早就等在嘉善县西塘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门口,心急如焚地求助调解员。

原来,当事人小林是一家烧卤熟食店的学徒。今年4月初,小林在某短视频软件上偶然刷到该烧卤熟食店的宣传广告,声称具有独家秘方,小林就想去拜师。4月10日,小林与夏老板签订了口头培训协议,并支付了1万元学费。

学习了将近一个月后,小林基本掌握了卤菜技术,小林又想要精进高汤熬制技术,另支付了1万元学费。但经过一个月的学习,小林并未掌握该技术,于是提出退还2万元培训费。

夏老板认为自己已经将配方和技术都传授给小林,拒绝退费。双方协调未果,于是请西塘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出面调解。了解情况后,调解员老鲁电话联系了夏老板,夏老板表示愿意接受调解。

“好几个月学进去,技术没教会还浪费时间,不就该退钱吗?”

“我之前都没收过学徒,看你诚心才收了,我已经按约定教你技术,我也是花了时间进去的,而且卤菜你都学会了,哪有退钱的道理!”

见双方态度强硬,调解员先安抚了双方情绪,随后从法理角度出发为双方当事人进行分析:“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所以首先你们的口头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民法典中还提到,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经过两个月的培训学习,小林完成了掌握卤菜技术的培训目标,但没有掌握高汤熬制技术,不符合口头协议约定的培训目标,因此夏老板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

听过调解员的释法,夏老板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问题,提出愿意将学习时长免费延长一个月。但小林并不愿继续学习,只想讨回培训费用,不接受这个方案。

“小林,你已经享受了课程教学,也掌握了其中一门技术,全部退回2万块学费这明显是不合理的。”调解员对小林展开一对一劝解,“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最终,双方表示愿意各退一步,夏老板退还小林培训费用1万元,此事顺利解决。

调解员有话说:

合同纠纷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纠纷类型,双方在事实认定及法律适用层面极易产生分歧。合同的形式是多样的,但对于重要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更有利于保障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是双方存在合同关系的重要证据。一旦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书面合同也更容易取证和明确双方责任。对于培训服务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也应该关注费用收取及退款条件等与自身利害关系重大的条款,合理规避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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