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获得560亿美元天价薪酬的特斯拉CEO马斯克,又在美发大招,他发起了针对美国供应商的商业秘密诉讼,索赔达10亿美元(1美元约合人民币7.25元)。
当地时间6月14日,美国特斯拉公司向美国加州北区地方法院对其前供应商美国马修斯(Matthews)国际公司发起了侵犯商业秘密、违反合同和不正当竞争的指控,并要求陪审团审判。
纠纷争议焦点在哪
此次涉及诉讼争议是特斯拉的大圆柱电池技术,该技术被特斯拉认为是最具突破性的技术创新之一。其优点是这些电池有效降低了特斯拉装配线的成本、能耗和生产周期。
特斯拉在起诉书中表示,特斯拉2019年选择马修斯公司作为供应商之一,马修斯公司可以接触到特斯拉最机密的、专有的相关制造工艺。马修斯公司以书面形式表示同意将这些商业秘密信息严格保密,在此基础上,特斯拉信任马修斯公司针对这些商业秘密作出的工业机械设计,而这些设计是特斯拉专有技术所必需的。
由此可见,马修斯公司可能至少为特斯拉制造大圆柱电池提供了部分机械制造设备。然而,特斯拉认为,后来马修斯公司的不当做法对特斯拉的商业机密信息造成了两类损害。
特斯拉表示,马修斯公司认为其拥有特斯拉涉案的相关商业秘密的所有权和发明权,并进一步通过提交这些申请,有可能导致特斯拉相关商业秘密信息泄露。但马修斯公司从未就此寻求特斯拉的许可,甚至也没有主动告知,直到特斯拉在马修斯公司提交的公开专利申请中,发现了这些相关的特斯拉的专有技术及商业秘密。
特斯拉表示,自发现马修斯公司的这一不当行为后,特斯拉一直在努力阻止或推迟公布相关的申请。迄今为止,特斯拉只公布了一部分关于涉案相关的商业秘密信息。特斯拉认为马修斯公司的不当行为的结果,是剥夺了特斯拉对其自身技术的专利权。更令人不安的是,马修斯公司与公众、包括特斯拉的竞争对手分享了原本无法获得的高价值技术,从而对特斯拉及其业务造成了直接和严重的损害。
同时,马修斯公司向包括特斯拉竞争对手在内的其他公司披露了特斯拉的相关商业秘密,具体包括马修斯公司试图向特斯拉的竞争对手出售相关的电池制造设备,这些设备体现了特斯拉的商业秘密。特斯拉认为这种行为也是不恰当的,因为特斯拉从未对此授权,事实上也明确禁止马修斯公司向特斯拉以外的任何方面出售或使用其商业秘密及相关技术。
因此,特斯拉用于大圆柱电池制造的某些高价值商业秘密及相关技术已经或即将在马修斯公司未经特斯拉授权的情况下分享给特斯拉的直接竞争对手,这对特斯拉及其业务造成了直接和严重的损害。
基于起诉书中的理由,特斯拉提出的侵权损害赔偿将达10亿美元。同时,特斯拉在起诉书中,请求法院发布永久性禁令,并责令马修斯公司向特斯拉转让包含特斯拉相关商业秘密和专有技术的所有专利申请的所有权,同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特斯拉的商业秘密和专有技术被进一步公布。
针对特斯拉的指控,马修斯公司在当地时间6月17日发布声明称,马修斯公司认为特斯拉起诉书中的说法是完全没有根据的,并表示会为此进行辩护。
马修斯公司表示,特斯拉的指控虽然提到了商业秘密,但是起诉书中却没有确定特斯拉向马修斯公司披露过的任何一件具体的商业秘密。马修斯公司认为,与特斯拉的指控相反,特斯拉的诉讼只是他们持续欺凌马修斯公司并不当夺取马修斯公司宝贵知识产权的一种新策略。并且,特斯拉的投诉试图阻止马修斯公司向其他客户提供创新解决方案,使得市场无法从其电池相关创新解决方案中受益,从而干扰了马修斯公司兑现其知识产权价值。
马修斯公司介绍,25年前,马修斯公司的工程师就在开发相关的电池制造的突破性技术,该技术解决了锂离子电池生产的一些问题,并显著降低了电动汽车的生产成本。相反,特斯拉是5年前才找到马修斯公司,寻求相关的解决方案,并获得了马修斯公司宝贵的知识产权、商业秘密和专业人才。
海外纠纷并不罕见
其实,汽车行业的商业秘密纠纷在海外并不罕见。2022年12月,美国电动汽车造车新势力Canoo指控几名前雇员窃取商业秘密,并在离职后成立了一家与Canoo竞争的电动汽车企业Harbinger,Canoo向美国加州中央地区法院提交了长达58页的起诉书,指控Canoo的前雇员、后任Harbinger首席执行官、首席技术官、首席运营官等人窃取知识产权,违反商业机密及相关协议。
有意思的是,Canoo的前身是Evelozcity,创始人为法拉第未来(FF)的两位高管克劳斯和克兰兹,当初两人与FF创始人贾跃亭产生了分歧,后离职创办了新公司Canoo。当时,FF曾指控这两人非法窃取FF的大量核心商业秘密。这些商业秘密信息至少包括汽车零部件计划、材料规格、成本清单、财务表格、关于法拉第未来专利VPA系统的信息、保密的动力传动系统信息、供应商信息和许多其他类型的机密信息和专有商业秘密等。
之前,特斯拉就曾因发起商业秘密侵权诉讼令人瞩目。2019年3月,特斯拉针对多名已离职的前员工和无人驾驶科技公司Zoox发起了两例窃取商业秘密诉讼。2020年7月,特斯拉将Rivian告上法庭,诉由同样是其窃取特斯拉商业秘密。
就在近日,美国西雅图一个联邦陪审团对相关起诉作出的相应裁决,其中要求波音公司向电动飞行器初创公司Zunum Aero赔偿7200万美元,原因是波音公司涉嫌窃取后者的商业秘密,并开发了其混合动力短途通勤飞行器。对此,波音公司计划对这一判决提出上诉。根据美国的商业秘密保护法律,部分赔偿金额可以在实际损失数额上增加两倍。
当然,也有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例。2021年4月,韩国动力电池制造商LG能源解决方案与能源化工企业SK创新就电池商业秘密侵权案达成协议,SK向LG支付2万亿韩元(约合人民币117亿元),并联合发布关于达成协议的共同声明。
如何保护商业秘密
目前,由于涉诉双方各执一词,特斯拉此次的诉讼结局究竟如何,难以预卜。
实际上,面对全球汽车业商业秘密及知识产权诉讼升温的趋势,各国保护商业秘密的法律法规都在逐步完善之中,而在这方面,美国的保护商业秘密法律法规体系建设较早,也较为完备。
“长期以来,美国的商业秘密法律一直在不断完善和发展。”湖南法源律师事务所律师任羽伦告诉《中国汽车报》记者,从20世纪30年代末以来,美国一系列相关的研究持续推进,为统一各州之间商业秘密保护标准而制定了《统一商业秘密保护法》示范文本。在此基础上,各州遵循此文本制定并实施了各自的商业秘密保护法,而这些法律也成为了美国在商业秘密保护方面的重要依据。近年来,美国陆续发布了一系列商业秘密保护法案,其中包括《2012年窃取商业秘密澄清法案》,并且扩大了《经济间谍法》的适用范围,包括删除了产品上对商业秘密的限制,并且把服务也划入商业秘密等。但上述法律主要涉及刑事案件,而在民事保护方面,主要有《2016保护商业秘密法案》,其中吸收并强化了州法院提供的包括惩罚性赔偿在内的多种措施;同时合理地保护了员工的合法流动。
“美国商业秘密保护制度逐渐完善,也给中国的相关立法带来了启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任传智向记者表示,我国至今尚未出台专门的商业秘密保护法,相关刑事及民事保护原则分别见于《刑法》及《民法典》、《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之中。近年来,由于市场经济及汽车等产业加速发展,以及相关的人员、信息流动日益活跃,包括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提升,都在驱动我国积极推进商业秘密保护的立法工作。这一立法,不仅是适应汽车等产业发展的需要,而且是提升全社会商业秘密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的需要,更是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竞争秩序、优化营商环境、应对国际竞争新形势的需要。
业界认为,面对此次特斯拉发起的索赔金额高达10亿美元的天价诉讼,无论结局如何,都将给行业带来新的“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