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装修要盖4个章让居民不解。采访对象供图
近日,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金华开发区”)苏孟乡龙川社区绿城翠湖晓园小区居民章女士向潮新闻记者反映,家里房屋装修,物业提供的《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装修申报表》显示,装修前要盖4个章,分别是物业、社区、乡镇(街道)、开发区建设局。
“虽然审批盖章都没有阻碍,但是要跑4个地方,路远又要找地方,花了好几天时间。”章女士表示,咨询了家住婺城、金东的同事朋友,房屋装修只要物业备案即可,为何金华开发区的手续这么繁琐,是否人为加设流程导致市民多跑?
章女士提供的申报表上,除了填写申报人以及房屋装修相关信息外,物业服务企业、社区居委会、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建设局4处需要“签章”。“备注”栏还写明,此表由装修申报人填写,一式三份,物业服务企业或社区居委会、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建设局各一份。
记者来到金华市双溪西路620号开发区大楼,以需要装修的名义,询问是否要填表。工作人员给了记者1份《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装修申报表》,与章女士提供的大体一致。工作人员表示,街道、社区的章都要盖来。
随后,记者亮明身份找到金华开发区建设局相关负责人。听明记者来意后,该负责人表示,会马上就记者反映的情况开展核查,并表示会在当天给出答复。
记者又联系了金华市建设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通常情况下,业主装修需要到物业备案,物业对装修方案进行初步审核,如果涉及拆改,还要审核装修公司是否有资质。此外,物业公司有日常巡查的义务,以保障建筑安全。
根据相关规定,业主进行装修申报,不需要经居委会、乡镇(街道)和建设局盖章。《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居民委员会收到房屋装修图纸或者说明后……将装修图纸或者说明报送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装修人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物业管理单位)申报登记”。
当天傍晚,金华开发区建设局相关负责人电话回复潮新闻记者,表示确实存在让居民多跑的情况。“这张表格用了很多年,今天我仔细看一下法律法规,的确是到物业或者社区居委会备案,他们那边盖过章以后就可以了。”
该负责人表示,接下来会对申报表一事进行整改。“以前的作废,发出去的会全部收回来,新的表格重新再印,老百姓以后就不用多跑了,跟物业备案一下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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