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同监督”延伸司法触角,多方协同赋能基层治理

潮新闻 记者 刘庆 蔡滢2024-04-26 10:01全网传播量11.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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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以“综合查一次”为契机,德清县综合执法局联合市场监管、应急、消防等部门,走进企业展开联合检查。与以往检查形式不同的是,此次检查由德清县司法局新市司法所司法人员随同新市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前往。在司法人员的监督下,执法人员对该企业的违法行为现场开具《现场监察记录表》,消防部门执法人员现场开具《消防隐患整改通知书》。

这场“行政执法+司法协同”的执法行动,掀开了“随同监督”执法模式的崭新一页。

德清创新探索“随同监督”执法模式的用意是什么?具体是怎么做的?成效如何?又将为基层治理带来哪些变化?

双重发力,消除“过程监督”盲区

创新源于实践。“相较‘事中监督’,执法监督一般都相对集中在‘事前事后监督’,事中监督力量相对不足。”德清县综合执法局执法指导科工作人员解释,在“前段抓实训,末端促整改”的高效监督机制不断深化的同时,折射出执法“过程监督”存在一定短板。

为了规范执法行为,让执法全过程在阳光下运行,弥补疏于过程监督的空白,避免出现执法问题纠正周期过长等问题,“行政执法+司法协同”的“随同监督”模式应运而生。这种对行政行为过程进行司法监督的模式在全国虽非首创,但却落脚在“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部署安排的实处。

“随同监督”具体怎么做,确保执法过程公开透明?“行政执法+司法协同”双重发力。通过邀请司法人员对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现场询问和记录笔录等全过程进行跟踪监督和实时指导,“零距离”监督执法活动的每一个环节,通过将司法监督关口前移,聚焦事中环节,切实发挥抓早抓小的作用。

目前,德清县新市镇作为试点打样,德清县司法局已开展2次“随同监督”,督促整改“记录仪佩戴方式”等问题2个,在司法工作人员的同步监督下,执法行为的规范性、专业性得到切实提升。

纵深谋划,深化“三项制度”赋能

基层执法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联系最密切、最直接。“随同监督”执法模式成为德清推动“三项制度”贯彻融入基层执法的一次创新探索。

3与14日,以“企业合规答疑会”为契机,德清县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走进为浙江威原天盛作物科技有限公司,司法人员作为随同监督人员对答疑会流程进展,对答疑内容的合规性进行全程监督。

“此次执法活动也采用了‘随同监督’模式,以规范执法现场影像使用为切入点,依据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具体要求,抓实执法过程中的细节与程序,强化执法活动全过程‘留痕’,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德清县综合执法局执法指导科工作人员介绍。

破题探索,机制先行。以“随同监督”试点工作为开端,接下去,德清县还将加大涉企执法监督力度,进一步深化随同监督常态化机制,计划随机从各部门“2024年行政执法年度计划”中抽取某次检查或任务,派司法人员进行随同监督并及时反馈,深入推行阳光公正执法、廉洁规范执法,预防和减少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发生,持续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多元共治,织密“基层监督”网络

近年来,为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德清县始终走在前列,持续发挥浙江省“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国家试点的示范、突破、带动作用。

除了“行政执法+司法协同”随同监督,德清还打造了“行政执法+行政检察”联动协作,聚合多元主体协同共治,促进依法行政,以“两道效能加法”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2023年,新市镇综合执法与法律监督协作工作室揭牌成立,并入驻社会治理中心,激活“行政执法+行政检察”联动协作的“新引擎”。自工作室成立以来,共开展10余次执法协调工作。截至目前,共监督整改综合执法案例3件,书面提出纠正意见9条,通过联席会商形式,先后开展10余次协作工作交流会,各方主体协同共治、能动履职,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随同监督”如何走得更远,德清又将纵深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

规划已然明晰。德清县综合执法办将强化“综合执法+司法”基层“队所”联动,与司法局统筹计划“随同执法监督”全县实施方案,梳理行政执法监督要点清单,引入“随同监督”评分机制,结合镇街赋权事项新一轮调整,对基层执法工作情况开展“法治体检”,全面查摆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针对“随同监督”发现的问题,逐一列明并提出整改要求,为接稳做好新一轮赋权事项承接夯实履职基础。

“未来,我们将勇担主动创新、先行先试的改革使命,进一步优化‘随同监督’执法新模式,深化‘行政执法+诉源治理’的配合衔接,协同联动,打造综合治理履职共同体。”德清县综合执法局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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