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此前爆红短剧《逃出大英博物馆》的主创之一@夏天妹妹噢 在多个平台发文称,有个展名为《逃出大英博物馆》的商业展览,未经授权使用台词内容作为商业展出素材,涉嫌侵权。该声明发布后,引发了网友热议。
那么,如果涉嫌侵权,相关方又需要担负什么责任?
未经授权办展
一地卖票就高达上万余张
据@夏天妹妹噢 在声明中所述,自《逃出大英博物馆》短剧发布以来,虽有很多影视传媒、文图出版社希望获得授权,但主创团队从未给予任何商业授权。
其在声明中强调,该短剧是公益创作的作品内容,本意是希望有更多人能够关注文化遗产。主创团队自费创作,在作品播出后幸运的得到关注与喜爱,但这绝不意味着可以利用其作品内容进行商业盈利。主创团队对任何未经授权擅自将作品用于商业目的的行为表示坚决反对,并认为该展览涉嫌侵权。
主创之一@夏天妹妹噢发布声明
此前,另一位主创@煎饼果子 也在短视频平台发布声明,对此情况表示非常愤怒,且目前已经收到大量观众反馈诸如有机构作为投影展收费离谱、内容敷衍、宣传与实际不符、去玩感觉被消费了情况等等问题,“文物属于国家,剧名源自于网友评论区,但绝对不属于该展办方!”
“我也看到网络上有人刻意把该展和我们的短剧进行捆绑营销,请明辨。”主创团队提醒公众明辨捆绑营销行为,并表达了对侵权行为的零容忍态度,“多地的展览,未经授权便使用我们的台词内容来作为商业展出素材,属于侵权行为。那是我写的词,请不要让它们出现在那些地方。”
不少网友也自发在此展览宣传视频下评论“希望大家注意一下,《逃出大英博物馆》未进行任何形式的文物展授权,请大家理智对待,不要被有心人钻了空子”。
主创之一@煎饼果仔发布声明
潮新闻记者搜索发现,根据抖音、大麦等多个票务平台显示,该展览在武汉、南京、广州、杭州等多地贩售门票。此外,杭州展将于5月1日开展,特惠单人票价为39.9元,目前单在抖音一平台上已售出2万余张该类型门票。
4月6日晚,策展方@逃出大英博物馆 即贵州就释文化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发布声明称:“针对近期网络有部分网络达人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私自使用网络短剧《逃出大英博物馆》中的内容进行短视频发布,并在未征得我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在视频下方对我展览馆进行定位。此举不仅侵犯了短剧方的相关权益,更使社会大众误认为我展览方对短剧方进行了恶意的侵权行为。对此行为,我们策展团队表示坚决的反对,我们在发现后积极主动联系相关达人,要求其立即停止对我们展览进行定位,同时对于相关视频,也联系并要求发布者立即删除或整改线上平台相关涉嫌侵害第三方权益的视频。”
策展方发布声明
天眼查知识产权信息则显示,“逃出大英博物馆”已被多方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人包括北京超乐无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贵州就释文化有限公司及自然人张某,上述商标注册申请流程状态均为“等待驳回复审”或“驳回通知发文”。
此外,根据售票平台显示,票务提供方为山西迷斯乐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据企查查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23年11月6日,曾于2024年2月22日进行经营范围变更,增加了票务代理服务许可项目,其中包括营业性演出;演出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应停止侵害并进行相应赔偿”
历史不能被随意“复制”
《逃出大英博物馆》的“文物展”是否对短剧《逃出大英博物馆》主创团队造成侵权?就此事,潮新闻记者采访浙江伦和律师事务所王逸芸律师。
“应当停止侵害并进行相应赔偿。”王逸芸指出,该展览的行为涉及侵权,“该展览在全国多地均有售票,且使用台词内容作为商业展出的素材并盈利的行为是侵犯了原作者的著作权中的复制权、展览权。”
王逸芸表示,《逃出大英博物馆》虽为短剧,但同样享有《著作权法》的保护。“我国《著作权法》保护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并且享有发表权、署名权、复制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人身权和财产权。”
“哪怕展览主办方已经注册‘逃出大英博物馆’的商标,短剧主创团队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王逸芸指出,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6条规定,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因此,哪怕企业未进行版权登记,其仍拥有原创作品的著作权。如果作品被他人抢先进行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若是著作权被抢先登记,并对短剧主创团队产生实质性影响,王逸芸建议作者在保留好作品的创作底稿、发表记录等相关著作权属证明材料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向登记机关提出撤销申请或者通过诉讼来确认自己著作权,“可以采取异议申请、无效宣告的措施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申请该商标无效,但需注意提供有效的证据。”
图源:网络
此外,该展览在宣传推广时就使用了短剧主创团队的视频截图、照片,对消费者造成误导。并且,有网友反映展品华缠枝纹薄胎玉壶与短剧里中严重不符,众多消费者看展后在平台吐槽称“和宣传严重不符”。若因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主办方又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已购票的消费者又该如何维权?
对此,王逸芸表示,主办方利用原作者作品的知名度及作品的相应内容复制进行商业展示,特别是如果通过虚假宣传让人误以为与原作者存在某种合作或认证关系,那确实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特别是未明确指出这些为复制品的情况下,确实有可能误导公众,“这在一定程度上侵害了原作者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已购票的消费者可以与举办方进行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或者向相关部门提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王逸芸特别指出,若主办方被认定为系虚假宣传行为,属于欺诈行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本次展览中,展品的展牌上都写着“复刻品”,标注出“现藏于大英博物馆”“现藏于英国皇家军械局博物馆”。那么,主办方采用复刻“文物”办展是否符合规范?
“目前我国关于文物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行政文件中,对文物的复制是有定义的,但对文物的仿制并没有定义。”王逸芸向记者介绍,从实践看,人们普遍混淆了复制、仿制、高仿和赝品的概念,“据公开信息,《逃出大英博物馆》展览的‘文物’更应该称其为仿制品。”
“通常情况下,文物复制必须要由国家批准,现有法律法规未对文物仿制作出限制性规定。”因此,王逸芸认为,使用文物仿制品进行盈利,需要看是否存在侵权行为,主要看有没有商业行为,有商业行为但获得了文物拥有单位授权许可的,就不算侵权;反之就是侵权。王逸芸补充说明,如果当事人未经有权单位授权,擅自使用了文物名称或者图片影像,那么就涉嫌侵犯注册商标权或者著作权。
对于《逃出大英博物馆》官方账号声称“取得了相关机构的一系列认证及授权”,王逸芸表示展览主办方是否取得了相关博物馆的官方授权,以及展品复制是否合规,目前仍待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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