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断臂男子在武汉欲免费乘坐地铁被工作人员要求出示残疾证”的新闻冲上热搜。该新闻一经发布就在社交媒体上引起了网友的广泛关注,事后,武汉地铁通过官方微博致歉。但不少网友仍表示“不愿原谅”,认为这种情况实在不应该发生,毕竟,“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
我国的残疾人保障法规定,残疾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该享有相应的便利和优惠政策,其中就包括部分地区可以免费乘坐地铁。武汉地铁明确规定残疾人是可以免费乘坐地铁的,但要求残疾人乘坐地铁时,必须出示残疾证。表面上看,这一规定有一定的道理,毕竟残疾有很多种,不是所有残疾都能在外表上清楚地体现出来,比如听障人士或者轻度肢体残疾等,在外表上是看不出来的,那么,确实只有出示了残疾证,才能证实是残疾人。在此情况下,要求出示残疾证以确保身份和资格的合理性是必要的,这有助于维护公平和秩序。
但是,断臂男子是不是残疾人,这是一眼就能看得出来的,有必要非让他出示残疾证吗?让残疾人免费乘坐公共交通,是让残疾人能够感受到社会的温暖,武汉地铁的这种不顾断臂男子的感受,不认眼前“人证”、只信“物证”的做法,明显违背了这一初衷,甚至还有点冷酷无情。
对于地铁工作人员来说,他们要这位断臂男子出示残疾证,是因为地铁管理部门有相关规定。如果不要求他出示残疾证就直接放行,地铁工作人员甚至可能会被认定为“违规操作”而受到处罚。明明是温暖人心的规定和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却变得刻板,缺乏灵活性和人性化考虑,这其中很大一个原因就是:地铁管理部门没有给予现场工作人员“灵活处置权”。
本次事件引发热议后,武汉地铁承认了错误、道了歉,并立即“亡羊补牢”,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给出了关键的“灵活处置权”,提高工作人员遇到类似事件时的灵活处置方式。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免费的应该是残疾人,而不是残疾证。残疾证还存在造假的可能性,断臂如何造假?对于断臂男子这样的事实残疾人,他们的残疾状况是显而易见的,无需额外证件来证明,不管有证无证都应该放行。
当然,对于那些在外表上看不出来的残疾人,确实应该让他们出示残疾证,从而防止某些人为了贪图小利而假装残疾人蒙混过关。地铁管理部门允许工作人员灵活放行,是完善了相关规定的合理性、可操作性,释放出浓浓善意。
从地铁说开去,有关部门要切实保障残疾人的各种权利,要为残疾人办证提供更加便捷的通道,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都能轻松有证,更加便利地享受到各项优惠政策。
对于白发苍苍身体佝偻拄着拐杖的老人、肉眼可见的肢体残缺者、只有成人一半身高的小孩等,没必要一定让他们出示老年证、残疾证、学生证等,而是应该怀着善心去帮助他们,希望此类“认证不认人”的事件不会再上演,让制度的人情味更浓、社会更显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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