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河北邯郸肥乡区警方针对当地初中生被杀害一案接受记者采访,警方表示,经过连日来的侦查,初步认定这是一起有预谋的犯罪案件。为掩埋尸体,犯罪嫌疑人分两次(3月9日、10日)在废弃大棚进行了挖掘。
警方表示,报案到现在尸检已结束,有很多证据,但证据要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要把案子办成铁案。
两年前,差不多也是这个时候,有一部韩剧,在NETFLIX开播后,收视、口碑一路走高。
这部探讨“未成年犯罪”的《少年法庭》,豆瓣评分8.7,全球网播量过亿,当年在网飞的成绩单仅次于《僵尸校园》和《黑暗荣耀》,排行第三。
10集的剧,探讨了7个少年犯罪案件,其中有大半均为真人真事改编……罪犯均为14周岁以下的少年。
我当时刷完剧后,浑身起了鸡皮疙瘩,作为一名社会学的毕业生,很想写文推荐,但和编辑部的小伙伴反复讨论后,又有些担心它涉及太多未成年人犯罪细节和心理描绘,而暂时放弃了。
但邯郸悲剧发生后,剧中主角反复提出的一个问题,让我停不住思考:“当残忍的罪犯只是一位少年,应当怎样的判罚才算真正的公平、合理?”
今天我就拿第一个案子出来说一下,如果有兴趣的读者,可以自己去找来补刷全集——
【开篇】
“听说未满14周岁,就算杀人也不会入狱,是真的吗?”站在法庭的审判席上,承认自己杀人的13岁少年白成友笑着询问法官沈恩锡。
这是“延和市学童分尸案”的开篇对话。
一天晚上,满身是血的少年白成友到警局自首,称自己杀人了。
为什么要行凶?在他看来仅仅是因为“心情很差”。
由于是未满14岁的少年,法官也不得不叹息:“即使按照《少年法》的最重量刑标准判他20年,也会引来公众怒骂,但我们最多只能判他在少年院(相当于国内的未成年犯管教所)待两年。”
一时之间,社会震惊,舆论激奋:“要求严惩延加害人及废止《少年法》”“提高《少年法》量刑基准”……成为全社会热议的话题。
而站在暴风眼的白成友显然没有意识到严重性,还笑嘻嘻地向法官描述他和被害者捉迷藏的场面,因为他知道:“未满14岁的话,就算杀人也不用入狱。”
剧集的第一集展现出了少年之恶的第一层:他们不害怕、不愧疚、伤害别人和吃饭喝水一样理所当然,因此手段也可能比成人罪犯更可怕、残酷。
通过调查的深入,法官沈恩锡发现,这并不是一场冲动下的激情谋杀,而是有预谋、有组织的合伙犯罪。
在判决之前,白成友出示了自己的精神疾病报告,报告显示他患有病因不明的思觉失调症、双相情感障碍、焦虑症。
他认为这样无法被重判,但也因此被法官找到突破口:如果患有相关疾病,便无法集中注意力作案,更别谈将作案现场清理干净。
于是,真正的主犯,年满16岁的韩睿恩渐渐浮出水面——两人一同策划了这场杀人案。
为了逃避警方的追踪,韩睿恩穿着和白成友相似的衣服诱拐了被害人,并将被害人带到了白的家中。
他们提前踩点,确认监视器,“为了不要被监视器拍到。”
在了解相应的法律后,韩睿恩告诉白成友,如果要两个人都免于刑罚,那就白成友出来顶罪。
被发现后,两人站在法庭上,韩睿恩主张自己患有严重的被害妄想症,杀人行动可能属于过失,白成友则表示自己全程没有参与作案,两人均主张是偶发性犯罪。
少年之恶的第二层就此展现:在网络上获取各类信息的他们远比年龄展现的成熟,甚至能够拥有缜密的犯罪思维,以至于能够哄骗多方,给出错误的信息。
“延和市学童分尸案”的最后,韩睿恩被判处20年有期徒刑,白成友被判去少年院待两年。
但这就结束了吗?
《少年法庭》提出疑问,也是少年之恶的第三层:等他们服刑完毕,长大成人,然后呢?他们真的知道自己之前所犯的罪行有多严重吗?
法官沈恩锡反思:“少年案件……处理得再多都还是难以适应,它们总让人觉得心里不痛快。处分对象明明是少年犯,但有时候那把十字架却背负在毫不相干的人身上。我们今天作出的处分合理吗?能化解被害人受到的委屈吗?少年犯会反省吗?”
“青少年犯罪从本质上讲是社会问题,少年犯不是唯一的负责人。”《少年法庭》的导演洪忠灿在发布会上说道自己的拍摄初衷。
在《少年法庭》里隐藏的主线,是当观众认识到“少年之恶”后,寻找“少年为何会恶”的根源。
在“延和市学童分尸案”里,导演将镜头对准了两位犯罪者背后的家长。
当孩子被指控杀人、分尸时,两位家长在做什么?
第一时间知道儿子犯罪的白成友妈妈,没有去求得受害者家属的原谅,没有接援助律师的电话,甚至因为忙于工作而在庭审时迟到。
比起忏悔,她理直气壮地质问法官:“新闻报道都说不会判刑了,我们孩子还要在审查院待多久?”
韩睿恩父母则是全程缺席庭审,只是委派一家精英律所替她脱罪。
而韩睿恩杀害8岁男童的原因很简单,由于父母早早出国,物质富裕却又极度缺爱的她,听到男童提到“打电话给妈妈”时,内心的扭曲和仇恨就此埋下犯罪的种子。
在《少年法庭》的其他6个案件中,离异、单亲、家暴、弃养……成为了案情调查的高频词。
多数少年罪犯之所以会选择犯罪,更大情况下是为了引起别人的注意,传达自己的痛苦,抑或是希望别人不要忽视自己。
借用法官沈恩锡的话来讲:“少年们是无法独自长大的,今天的处分对象虽然是少年们,但是处分的重担,监护人们也必须共同承担。”
监护人之外,《少年法庭》还将责任范围扩大到了学校、搜查机关、法官:“有句话说‘教养一个孩子,需要整个村落的力量。’这句话反过来说就是,如果整个村落都漫不经心,就会毁掉一个孩子的人生。”
在《少年法庭》中,法官沈恩锡一直致力于,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给那些犯下真正重罪的少年以最重的惩罚,因为她坚信,只有让孩子们彻底认识到自己的恶,才有可能真正去反思,才有可能去改正。
就像罗翔在邯郸事件后出来发声时所说的:“人性从来都是弯曲的曲木,绝非虚无的白纸,对于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对于这些特定的犯罪,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法律从来不可能解决所有的社会问题,对于孩子而言,最重要的依然是培养对人对己的尊重,但法律所能做到的,就是对于犯下弥天重罪的人,依然要进行必要的惩罚。只有惩罚,才能带来改造的效果。”
在第一个故事的最后,站在法庭上,还是孩子的他们,没有丝毫的歉意和愧疚,反而在大声推脱责任。
这样的行凶者即使出狱之后,能彻底改过自新,不会再犯吗?
在《少年法庭》的结尾,留下了一个开放性的答案——
长大之后的白成友重新站上了法庭,他眼神冷漠,这次是因为什么?等待他的刑罚又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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