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千万豪宅,却在车位用电上吃了亏。
杭州某豪宅业主李先生花百万购买两个车位,交付后才知道,两个车位皆是商业用电,而据他说,此事开发商售卖车位时从未提过。
李先生找到潮新闻记者帮,想求个说法。(此前新闻链接戳这里)
“明明是开发商的锅,为什么要我们业主来背?”李先生说,豪宅内组织了“负二车位维权群”,业主人数增至93人,大家都希望能在“315”前把事情解决。
潮新闻介入后,豪宅开发商终于给了回应。针对此事有无告知,对方称,该小区与一般纯住宅小区不同的是,地块本身是住宅及商业用地混合小区。
“项目在住宅开盘阶段,电力方案报批尚未确定,并未明确告知。”
地下一层充电桩 章然摄
地下二层有电车,但却看不到充电桩 章然摄
后续在实施过程中,按照规范要求14%的比例,项目原本需要预留181个充电桩表箱,开发商考虑到新能源未来的需求,已经增加投资将预留充电桩表箱提高了到392个。
至于接下来如何处理这问题,开发商表示,正在与电力部门协商可调整的方案。
针对这个回复,业主们并不买账,“他们还是没有提出实质的解决方案,我们还要继续拨打12315。”
遇到这种购房之中的坑,我们该如何维护自身的权益呢?
浙江楷立律师事务所洪泽恩表示,一般住宅购买的车位为民用电,如果开发商事先不告知是商业电,可能会让业主构成重大误解。
“购买方可以走诉讼,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重大误解的相关规定,撤销购买合同。”
开发商事先不告知的情况,多名律师都表示是显而易见的不占理。
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松涛说,车位是商电,属于对车位买卖合同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开发商必须提前告知,“否则消费者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款。如果业主想走诉讼,是有理有据的。协商不成,也可以拨打消费者维权电话12315进行投诉。”
北京中闻(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邱润照同样认为,如果开发商在设计之初,地下二层车位设计报备的是商业用电,且未将该不利因素告知业主,违反了民法典诚实信用原则,涉嫌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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