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湖市出台了《平湖市物业服务项目公共收益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项目公共收益的归集、使用和管理。公共收益和业主合法权益息息相关,办法出台后,如何规范物业公共收益管理?
根据新印发的管理办法,物业服务项目公共收益指的是利用物业服务区域内,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开展生产、经营、租赁等活动所获取的收入,例如小区公共停车泊位收入、高层住宅小区的电梯广告收入便属于这个范畴。
公共收益由物业服务企业或业主委员会进行管理,原先存在使用不透明、公示不全面、财务不规范的问题,不利于管理。
此次实行规范化管理后,物管部门开发建设了平湖市公共收益管理数字化平台,每个季度的第一个月会自动生成财务报表推送给管理主体,并向业主推送公示信息,实现公共收益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同时,建立公共收益管理银行制度,物管部门招投标了4家公共收益管理银行,要求3月15日前,物业服务企业要在管理银行中给每一个项目开设公共收益专户,并建立公共收益会计核算体系,规范记账工作,免费为物业服务项目提供代理记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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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公共收益可用于什么用途?
A:公共收益主要用于补充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用于物业管理方面的其他需求。
《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属于物业服务费承担的维修范围,不得在公共收益中列支。
Q:公共收益的管理主体是谁?
A:业主委员会成立前,根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公共收益由物业服务企业代为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为公共收益的管理主体。
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原则上由业主委员会自行管理公共收益,业主委员会为公共收益的管理主体。
Q:据《办法》规定,公共收益如何使用?
A:公共收益应根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临时管理规约》和《物业服务合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等的约定进行使用。
在公共收益使用前后,公共收益管理主体应当向社区(村)党组织报告。
Q:据《办法》规定,公共收益应当如何公示,业主如何查询相关情况?
A:公共收益公示分为季度公示、年度公示和资产清单公示三种类型,公示内容由管理平台根据季度和年度财务报表自动生成。
公共收益公示在线上线下同步进行,线上公示由系统自动推送给绑定房屋的业主。
业主可通过手机端(微信小程序智慧红巢、浙里办平湖物业应用)查看物业服务项目公共收益收入、支出、公示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