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上海的崇明岛已成为了上海首个“中国天然氧吧”和上海首批“中国气候宜居城市(县)”,每年监测到的鱼类达到330多种,有100万只次水鸟在此栖息过境。水中“大熊猫”中华鲟、“长江生态活化石”江豚等濒危水生物也在此生息繁衍。
这样的环境引起了不法分子的觊觎。而为了维护生态和营商环境,多个部门在共同努力。
今天(1月30日),潮新闻记者从上海警方获悉,崇明警方近期破获了一起非法狩猎案,缴获各类野生鸟类死体120余只,3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法狩猎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在崇明现身的鸟类标本(上海警方供图,下同)
去年12月16日上午8时,崇明公安分局经侦支队得到线索,在崇明岛东部农垦地区发现有多只鸟类死亡,疑似为不法分子非法狩猎所致。
接警后,办案民警在野外共搜寻到16只野生鸟类死体,判断为非法狩猎行为所致。经仔细排查,民警发现有一车辆经常出没该片区域,具有高度嫌疑。
当日下午14时许,民警在陈家镇某村一个简易房内抓获施某、徐某、陆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当场缴获各类鸟类死体43只,接着在施某家中冰柜内查获各类鸟类死体49只,在徐某家中查获各类鸟类死体14只。
经查,犯罪嫌疑人施某通过丝网捕鸟的非法手段将鸟类捕获致死,然后把鸟类死体偷运至简易房,犯罪嫌疑人徐某、陆某多次到简易房帮其对非法狩猎的野鸭进行加工处理,并从中获取好处。
经查实,2023年11月至2023年12月期间,犯罪嫌疑人施某非法狩猎各类野生鸟类共计150余只,涉案的野生鸟类均在《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中,属于“三有保护动物”,其中,2只花脸鸭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目前,3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法狩猎罪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在嫌疑人居所找到被杀害的鸟类
记者了解到,崇明警方去年成功破获非法捕捞长江水产品,非法狩猎,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占用农用地等案件2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3人,实现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案件逢案必破,破案率持续保持100%。此外,救助麋鹿、扬子鳄、赤狐、游隼、苍鹰、大鲵等国家保护动物及其他野生动物共210余只(条)。
警方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违法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狩猎罪。为个人食用而非法购买野生动物的行为,也将追究法律责任。如发现违法违规交易野生动物的行为,请及时拨打110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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