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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报

    重返办案现场⑧:消失的石头

    潮新闻 记者 许梅 整理 通讯员 龚婵婵2024-01-25 05:13全网传播量10.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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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是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不管是事关生命财产安全的大案要案,还是“鸡毛蒜皮”的枝叶小案,或者是多年未解的急难愁盼……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浙江检察机关的脚步从未曾停歇。

    浙江检察推出系列【案例讲述·重返办案现场】视频,由来自全省11个地市的检察官带大家回顾2023年,他们亲历承办的11个案件——一起重返办案现场,抽丝剥茧、察微析疑、探寻正义。一起来听江山市人民检察院徐军涛讲述的《消失的石头》。

    已停工的矿山 ,为何仍有运石车进出?到处是采挖痕迹  ,为何能通过复绿验收?又为何被填满建筑垃圾?石头消失的背后,到底隐藏着什么?

    石头消失之“问”

    两张对比照片,是江山市某石灰石矿 2015年和2022年的卫星云图。照片中可以看到,这里的地貌发生了较大改变,原本被石头、绿植覆盖的区域变得裸露在外,像一道“伤疤”,横亘在矿区之上。

    石头去了哪里?

    2018年以来,有群众通过致电、致信等方式,向有关部门反映邹某龙等人在坛石镇长期非法采矿等问题。

    由于事隔多年,又涉及多个部门,且调查取证难度很大,2022年6月,江山市委政法委召开协调会明确由我院牵头、各部门协同配合处理该案。

    邹某龙等人是否真有举报所称的非法采矿事实?

    2022年7月8日、10月18日,我们两次牵头组织多部门赴涉案矿场联合踏勘,当地群众也向我们提供了邹某龙在大石山矿区越界开采、采矿许可到期后无证开采的两处界址,以及非法开采时间、销售渠道等新线索。

    结合新的线索,我们督促有关部门对两界址内是否存在非法采矿行为进行核实。经评估,相关界址内非法采矿量已达构罪标准。2023年2月,我们监督侦查机关对本案刑事立案侦查。

    石头采挖之“实”

    随着调查的深入,石头消失的真相逐渐清晰。

    邹某龙、邹某明、邹某华是三兄弟。哥哥邹某龙在2009年9月取得大石山石灰石矿开采权,采让储量100万吨。2015年2月,因超储量开采,有关部门发出《告知书》责令停止开采。

    面对巨大的利益诱惑,三兄弟瞒天过海,借复土绿化之名,行盗采矿石之实。

    非法采矿量,是定罪量刑的关键。案件侦办初期,有关部门委托的第三方机构估算认定,2015年6月至2022年8月间该矿区开采石方量约为2.46万吨。

    三兄弟此前6年的采矿量就已超过100万吨,2015年到2022年7年间才采挖了2万多吨,相差如此悬殊?我们在心里画上了一个大大的问号。

    审查在案证据,我们发现了重要信息:该矿山钻机工人薛某曾与邹某龙等人约定按10元/吨结算机械费。2016年10月至2017年9月,仅薛某一人,结算的费用就近74万元,核算采挖石方达7.4万吨。由此可见,2.46万吨的测算数据显然与在案证据不符。

    为准确查明非法采矿的石方量,我们提前介入侦查,会同侦查人员、地质测绘专家,找来挖机师傅等人到现场指认非法采矿的位置、范围,并委托另一机构重新测绘。

    最终查明,邹某龙等人非法采矿量至少31万吨,矿产品价值790万余元。因邹某龙在刑事立案前已因病去世,2023年11月27日,邹某明、邹某华因犯非法采矿罪,分别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

    在追究非法开采行为法律责任的同时,我们还根据在案证据,将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怠于履行职责的线索移交江山市纪委监委。

    生态修复之“路”

    案件到这里还没有结束。2023年1月,我们再次回到矿场勘查,发现矿场内堆有大量固体废物,堆土高度近2米,初步估算回填固废至少3000吨。

    矿山不仅没有复绿,还成了垃圾填埋场?鉴于此生态环境遭到破坏的公益损害情况,我们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监督行政机关及时查处了擅自倾倒固废违法行为,并督促相关责任人恢复土地原状。

    我们还调取了江山市近十年审批的采矿权清单,委托专业人员对矿山修复及修复后的维护情况进行监测,以一案串一线,织密监管网,推动同类型问题实现系统性整治。

    矿山资源的开发,为一地的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但经济发展,从来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我们以法律监督亮剑乱采滥挖行为,让矿山复绿,让生态修复,推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补益生态的“金山银山”,这才是我们要走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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