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2023年度浙江省市县防震减灾工作考核结果公布,台州市应急管理局被评为市级先进单位。
2023年,台州市防震减灾工作以习近平总书记“两个坚持、三个转变”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防震减灾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防震减灾各项工作的落实,在省地震局的有力指导下,圆满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
完善领导干部常态化、全覆盖防灾减灾培训体系。推动各级领导干部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增强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成立市本级及9个县(市、区)防震抗震救灾指挥机构,明确地震工作分管领导、具体科室及相应工作人员。市应急管理局通过市平安办,将防震减灾年度工作纳入考核体系,并加强工作指导。按照省地震局工作要求,开展了台州市防震减灾“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规划涉及相关内容和具体项目建设进展顺利。
开展常态化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及成果应用试点工作,市级及9个县(市、区)已完成地震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报告验收工作。今年上半年,我市先后被确定为国家级普查成果应用试点市和常态化普查试点市。开展建设工程抗震设防专项检查,检查工作已经完成并汇总形成报告报省局。加强抗震设防联合监管,在做好日常监管的同时,市应急管理局加强开展抗震设防服务指导工作,在服务中推进监管工作的落实。
建立了防震减灾助理员队伍,全市已建立县-乡-村灾害信息员(防震减灾助理员)队伍,纳入全国应急信息员数据库平台管理,入库人员7010人(全市镇街、村社3259个),设立A、B岗,并不定期开展人员信息更新工作(今年更新2次)。落实地震宏观异常报告制度并开展了爆破作业报备工作,今年全市累计向省地震局报备爆破作业约120起,有力促进了地震监测工作的准确开展,有效遏制了社会上对有关震感事件误传的发生。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结合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等宣教活动,指导督促中小学校和村社开展小规模,贴近实战的人员疏散转移演练活动。
加强防震减灾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以“5·12”“7·28”等重要时段为重点,针对不同的宣传对象,集中开展“一法一条例”宣传活动。建立了执法联动机制,加强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接,理清职责分工,建立了案件移送、办案共商、信息互通共享等机制,并确定了工作联络员,防震减灾执法工作日趋完善。依托“互联网+监管”,开展地震台站观测环境保护、重大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等执法检查工作。在今年11月底组织举办全市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培训,进一步提升防震减灾依法履职能力。
深入开展地震科普宣传,以巨灾保险为纽带,联合巨灾工作小组制作了防灾减灾系列科普短视频,大力开展防灾减灾科普“互联网+”活动。加强防震减灾科普宣传阵地建设,组织温岭新河镇中学、台州第一中学、黄岩西城中学等3个省级以上防震减灾科普示范教育学校开展防震减灾开放日活动,在5月12日前后都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积极开展了专题讲座、演练、互动体验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取得了较好的宣教效果。
开展地震巨灾保险试点,开展以“保险+服务”为特色的巨灾保险试点工作,将地震、台风、强降雨指数保险纳入巨灾保险险种。地震指数保险以震中位置和震级确认是否触发理赔,赔付标准根据震级共分5个层次,提供最低20万元至最高1000万元的地震灾害风险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