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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报

    王艳:当事人解心结的热心检察官

    2023-12-22 04:46全网传播量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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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艳,女,1985年生,金华婺城区人,共产党员,金华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副主任。初心如磐,她忠诚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2019年以来先后接访接电780余件,把信访接待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如面对交通事故高位瘫痪三十余年、与八旬老母相依为命的退役军人上访求助,她主动协调相关力量给予司法救助,并长期走访关怀,成为老百姓口中的“最好检察官”。攻坚破难,她始终坚持以“如我在访”之心,在“矛盾窝里”传递司法温情。作为一名“85后”年轻检察官,她牵头开展“陈尸”类案清理和被害家庭司法救助,推动全市有效化解13件命案信访积案,相关做法被最高检刊发全国学习。如通过积极推动两省五地一体救助,成功纾解一位重大入室抢劫案被害人母亲心结,同意火化陈尸五年的被害人遗体。“这么多年来,我们全家第一次可以安心过年了”,这句被害人母亲朴实的语言正是王艳温情司法暖民心的生动写照。

    主要事迹

    检察芳华13载,王艳始终牢记初心使命,扎根检察办案一线,以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恪守公平正义的职业操守、敢于动真碰硬的担当作为、专业精进的求极致精神,将新时代“枫桥经验”和“干部下基层开展信访工作“的精髓要义,内化于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生动实践,以实际行动书写人民检察为人民的精彩华章。

    初心如磐,把群众信访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站在检察信访工作的前沿阵地,王艳坚持以“如我在访”之心,落实落细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200多个值班接访的日日夜夜,780余批群众来访来电,她一一热情耐心对待、专业细致释法说理,将一大批信访矛盾化解在初访环节。她工作地点多变,接待登记窗、检察听证室、群众家门口都是她的“主场”,温暖的笑容、真挚的态度、专业的素养一步步拉近党群距离。每当逢年过节,她的微信里总会响起信访群众的“叮咚”祝福,这其中,老盛从不缺席。他因交通事故高位截瘫三十余年,与八旬老母相依为命,由于收到部分社会捐助款,低保被取消,母亲又病倒。收到求助信后,王艳和同事立即上门走访,调查核实后联动辖区检察院给予司法救助,同时协调民政、公益等力量,帮助老盛恢复低保资格,村委安排专人送餐,志愿者定期帮助打扫卫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工作认真 仔细负责 普法民生”“维护公平正义 帮扶困难群众”……这些来自群众心坎上的认可被镌刻在一面面光辉的锦旗上。

    攻坚破难,在“矛盾窝里”传递司法善意温情。王艳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谆谆教诲,努力把化解矛盾、破解难题作为打开工作局面的着力点和突破口。作为一名新晋“85”后年轻干部,她毅然揭榜单位年度重点任务“‘大接访活动’暨命案信访积案清理行动”,牵头开展“陈尸”类案清理和被害家庭司法救助专项行动,通过“领导包案+检察长接访+公开听证+救助帮扶”等多元化解模式,协调减免陈尸费近140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119.5万元,推动全市有效化解13件命案信访积案,做法在全省党的二十大信访安保总结会上作交流,并被最高检刊发全国学习。“这么多年来,我们全家第一次可以安心过年了。”当听到被害人母亲心结纾解,生活有了着落,她不禁动容:前期的线索排摸、案卷调取、多部门会商、跨省上门听证方案落实,两省五地一体救助化解,最终换来被害人家属的安心,是多么值得!这句安心,是王艳敢于善于破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集中体现,也是司法善意温情淌进群众心流的生动写照。

    精益求精,把“特殊群体”保护救助落到实处。身为控申检察业务尖兵,王艳坚持守心问道,精进日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她办案认真细致,坚持把“高质效”融入每一个办案环节,办理160余件控告、申诉、司法救助等案件,7件入选全国典型、全省精品案例,撰写的多篇经验材料被最高检、省检采纳、刊发。她积极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谦抑、审慎办理涉非公经济控告申诉案件,督促追诉一起2000万元非吸漏罪,助力企业追赃减损。她坚决扛起拥军优属政治责任,办理全市首例退役军人司法救助案,2021年7月推动在全市开展军人军属司法救助专项行动,促使全市救助军人军属18件28人,发放救助金56.7万元(均超前三年总量),其中一案获评全国典型案例,验验做法在全国检察机关司法救助现场会上交流发言。她关心关注困难妇女急难愁盼,为63名困难妇女送去救助金195万元。2023年7月,王艳作为浙江代表在最高检控申检察厅组织的《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我把群众当亲人》活动中作宣讲。

    王艳说:“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是口号,而是在一言一行中”。她始终认为,检察官不仅是一个光荣的称号,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85后的她,将永葆为民情怀,以标兵示范引领的姿态,在维护公平正义的道路上,努力演绎出平凡中的不平凡。



    所获荣誉

    2021年7月,被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全省控告申诉检察业务标兵”;

    2021年9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控告申诉检察业务标兵”;

    2022年1月,被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授予个人二等功;

    2022年3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检察人才。


    媒体关注

    2021年11月4日,人民资讯发布文章《努力成为,法律从这扇窗口照射出的暖阳》

    2021年12月12日、13日,法治日报、法治浙江发布文章《王艳:努力成为法律窗口的一道暖阳》

    2023年2月25日,法治日报发表文章《从“坐等救助”变“能动救助” 金华检察困难妇女司法救助工作创新多举措实》

    2023年3月26日,检察日报发表文章《浙江金华:真心帮扶,让司法温情可触可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