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浙江省检察院举行了新闻发布会,公布的一批有关直播电商、企业知识产权、网络交易等典型案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这批案件之所以典型,是因为它们聚焦民营企业关注的热点,解决了以往民营企业在遭遇侵权、诈骗等犯罪时碰到的普遍难题,也勾勒出了浙江检察机关高质效履职、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办案思路。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当前,浙江正大力实施三个“一号工程”,持续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广大企业提供更广阔舞台、更优良环境。从这批典型案件中,能读出哪些信号?
信号一:关注企业获得感提升
涉及民营企业的案件,要办得准、办得好,还要办得快。
有一位企业老板说,过去部分案件,由于证据难以锁定,不仅办案效率不高,而且有时企业还需要一次次诉讼,某些官司打起来“累脱一层皮”。
针对这些久拖不决的案件,浙江检察机关近日制定了《关于高质效办理涉民企案件的工作指引》,提出优化涉民企案件全流程办理、深化涉民企案件全链条合规、强化涉民企案件全方位解难三方面共11条举措。
这次公布的案件中,有这么一起案件。2018年以来,韩某某、刘某某等以单独或结伙作案的方式,在网购电商平台上注册了多个虚拟账号,利用平台“七天无理由退货”机制,用“购真退假”等手段,骗取手机、名牌鞋衣、化妆品、日用品等。
案件牵扯人数多,诈骗金额达560万余元。其中的关键问题是,部分犯罪嫌疑人从电商平台“购真退假”的关键证据缺失,造成案件一度无法继续侦办。
吴兴区检察院组建了专案团队,深入掌握企业运营机制、职能定位、退换货核验程序与赔付清偿规则等,精细制发书面提纲全面引导侦查,系统化对全国范围内58起案件69名涉案人员实行全链条打击,有效破解了此前的法律困境。
不仅仅办案本身,检察机关还针对近年来同类案件频发、关键证据销毁缺失、退换货程序审查不严及注册、退款门槛偏低等问题,向被害企业制发检察建议,助力企业优化完善运营监管和法律风险防范制度。
“要破解这些难题,光靠检察机关一家不够,我们挂牌设立了‘检察官联络室’,推动行政主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协作配合及联动治理的长效机制,推动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平台企业整改督导,以督促管、以查促改。”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
围绕以高水平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浙江各政法部门近年来正努力把法治化营商环境打造成深入实施“八八战略”标志性成果、“重要窗口”金名片。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是核心内容之一。
在优化证据体系、实现对犯罪精准打击后,积极开展追赃挽损,才能加大对企业的保护力度。从典型案件中可以看出,除了传统办案之外,浙江检察机关还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畅通沟通渠道、推动行业整治等方式,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漏洞,助力企业完善运营监管和风险防范制度,从而提升企业获得感。
信号二:重点维护好营商环境
营商环境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土壤,也是一个地方综合实力的体现。
浙江是创新发展的大省,只有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才能为科技创新创业带来安全,让企业有良好的营商环境。
今年以来,根据浙江省委“一号改革工程”决策部署,全省加快推进了法治营商环境专项工作。前不久召开的“一号改革工程”法治营商环境专项小组第三季度例会暨分析点评会,公布了浙江的法治营商环境专项工作36项重点工作、71个量化指标,已有91.54%按计划推进,其中45个指标已提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浙江累计建成13家国家级知识产权中心,1至8月累计侦办浙商被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188起,有力保护117个浙商权益,累计挽回损失7.93亿余元。
从这次检察机关公布的案件中来看,浙江已将更多精力集中到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上来,在依法保护企业知识产权上表现得尤为明显。
比如2018年至2022年,王某某在明知“中某”“中某管道”等系列商标是浙江某管道科技公司已注册的商标,仍在未获得该公司授权的情况下,从邵某某、何某某等人处购买原材料,指使他人生产假冒商标的管道配件,并销往各地,非法获利约50万元。
为了深挖犯罪线索,新昌县检察院从生产、包装、销售环节出发,结合上下游关联犯罪线索追诉漏犯7人,涉案金额250万余元,实现全链条打击。审查中,检察官根据各个商户的进货方式及与上游犯罪嫌疑人的联系紧密度等区分主从犯,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同时促成双方达成赔偿谅解,帮企业挽回了经济损失100万元。
这起案件的意义在于,浙江检察机关以此为契机,推动形成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诉前赔偿调解工作机制。对无法达成赔偿谅解的案件,则推动权利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及时高效进行民事维权,此外依托知识产权保护长三角一体化协作机制,联合上海检察机关、上海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销售市场准入、日常巡查抽检、行业监管等提出整改建议,推动行政监管和行业治理。
随着互联网发展,诞生出不少新型案件,但越来越多原本难以界定知识产权的纠纷,也在司法机关的努力下,有了新的解决办法。今年4月,杭州互联网法院判决了首例涉“虚拟数字人”侵权案,判决被告公司构成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为原告公司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12万元,引发广泛关注。有企业主评价说,“对AI产品、虚拟数字技术的知识产权也能在浙江得到精准判决,对企业来说,更坚定了在这里发展和壮大的信心。”
信号三:解决民企反映强烈问题
解决中小企业反映强烈问题,是浙江一直努力的方向。高水平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区,让法治这一手真正硬起来,要充分听取民营企业的呼声。
今年7月,浙江省政府第10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浙江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修订草案)》,核心就是研究解决中小企业反映强烈问题,提高中小企业竞争力。
2021年4月至9月,吉某某伙同熊某等人成立网络直播公司,谎称拥有大量签约主播资源能“保量带货”,诱骗200多家商户签订直播推广服务合同,收取1600余万元“直播费用”。然而后来,吉某某等仅将所收不足4%用于直播,并虚构广告费或直播开支,陆续将860余万元合同款套现用于股东返本、分红、消费、员工提成等。
如今,直播电商行业已成为很多民企商业营销的重要渠道,不法分子利用直播公司诈骗商户,严重损害企业利益,扰乱市场秩序,也成为企业“头痛”的新难题。
杭州市滨江区检察院主要做了这些工作:一是在侦查阶段,对被害人广、犯罪数额认定困难等问题提前介入,建设性提出照合同保证金数额认定整体犯罪数额的定罪思路;二是在审查逮捕阶段,检察院全面审查案卷材料,深挖细查,及时追加认定了遗漏罪名;三是在审查起诉阶段,对吉某某及代理律师提出的无罪辩解,检察院在吉某某手机中成功抓取了关键聊天记录,进行了有力驳斥;四是在案件判决后,检察院联合区司法局出台《直播电商合规指引》,以个案促行业整体发展。
一套全链条的处置,有力打击了新领域犯罪,为直播电商行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下大力气解决民企急难愁盼问题,提振市场信心,必须精准扣住企业需求,更要以企业是否满意、是否得实惠作为评价标准。
宁波H新材料公司车间操作工李某某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他人用沙袋虚增或调包方式侵占公司购置的苯乙烯并低价出售。宁波C交通设施公司股东卢某某、宁波Q模塑科技公司实际经营人俞某某,以公司名义,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收购来路不正的苯乙烯用于生产。
在深入了解企业情况后,海曙区检察院发现C、Q公司具有良好声誉,是区纳税重点企业,于是启动对涉案企业合规评估调查,综合犯罪事实、企业合规整改情况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对Q公司作出不起诉决定,对C公司及卢某某提出轻缓量刑建议。
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具体分析和判决,在依法合规的情况下,帮涉案企业更快更好走上合法经营轨道,化解了企业烦恼的同时,也让企业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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