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椒江区房票实施办法、货币补偿补充意见调整

潮新闻 通讯员 张琪2023-10-23 00:56全网传播量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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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拓宽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渠道,10月20日下午,椒江区住建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椒江区房票实施办法、货币补偿补充意见调整内容及政策解读。


《台州市椒江区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实施办法(试行)》主要涉及以下几方面内容修改:

1.打通“房票”双向通道,允许国有土地上住宅用房、商业用房、办公用房使用“房票”安置,同时,“房票”可用于购买楼盘库中的住宅用房、商业用房、办公用房;

2.明确商业用房、办公用房“房票”价值,包括被征收房屋基础补偿金及“房票”补贴,其中被征收房屋基础补偿金包括被征收房屋评估补偿价值、室内装修补偿费、搬迁费、停产停业补助费、货币补偿奖励、按时签腾奖励,奖励标准为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的10%,“房票”补贴与住宅补贴比例一致,即为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2%的补贴金额;

3.扩大集体土地上“房票”安置范围,我区集体土地上“房票”安置单价范围图内已签约未安置的集体土地征收项目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台州市椒江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货币补偿补充意见》主要涉及以下几方面内容的修改:

1.缩短购房时限,购房期限从原来的腾房后三年内购房缩短至腾房公告规定的期限届满起一年内购买椒江区域内住宅用房;

2.明确椒江区域范围,即“椒江区域”指椒江区人民政府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台州湾新区三甲街道、海虹街道、绿心片区范围;

3.限制购房范围,规定购买的“住宅用房”是纳入政府规定范围内的房屋,纳入政府规定范围内住宅用房名单由主管部门报请区人民政府同意后另行公布,并进行动态调整。

政策进一步完善

让老百姓更安心

政策调整后有利于缩短过渡周期,减少被征收人在外租房过渡的时间。选择货币化安置的被征收人可以边征迁,边择房,拿到补偿款后就可以购买新房,早日实现安置入住。同时,“房票”使用也更加灵活,双向通道的打通让“房票”使用范围变广,对征迁户吸引力更强。另外集体土地“房票”安置范围的扩大有利于让更多征迁户享受到“房票”安置优惠。

“下一步,我们将通过发放资料、上门宣传等形式,让更多征迁户广泛知晓、主动选择房屋征收市场化安置,同时依托大数据改革,投入使用椒江区‘房票’电子管理系统,进行“房票”全流程线上业务办理,努力为房屋征收市场化安置提供‘椒江实践’‘椒江经验’。”区住建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通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