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舟山市推进医保公共服务一体化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举行。
据了解,《试点方案》于9月12日正式印发,主要围绕提高医疗保障待遇、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提高基金绩效水平四方面进行试点改革,目的是充分发挥医保基础性和杠杆作用,让群众享有更加公平普惠、优质高效便捷的医保服务,做好省级统筹探路先锋。
提高医保待遇水平、减轻群众就医负担。《试点方案》明确,提高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市内住院、门诊报销比例。在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未设置门诊起付线的基础上,进一步取消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基层就医门诊起付线。
提升医疗服务能力,促进医疗卫生高质量发展。《试点方案》明确,持续深化医疗保障制度供给侧改革,充分发挥医保政策的激励引导作用,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稳妥推进基层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扩大基层签约医师医保待遇享受范围。
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增强群众就医便捷度。《试点方案》明确,优化完善“互联网+医保”经办服务,全面取消本市参保人员市外就医备案手续,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取得新成效,健全“四级经办”体系,深化“一站式”服务和不见面服务模式。
提高基金绩效水平,维护基金安全可持续。《试点方案》明确,提高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管理能力,提升绩效管理水平。全面加强对定点医药机构基金监管力度,确保基金安全运行。
随着试点改革工作的开展,舟山较大幅度地提高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医保待遇,成年人市内住院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基层医院提高到85%,二级医院从75%,三级医院提高到65%。居民医保参保人员门诊特殊病种报销比例相应提高到65%,基层慢性病门诊报销比例,从60%提高到65%;普通门诊报销比例,基层提高2个百分点,报销比例达52%,二级医院提高5个百分点到30%,三级医院、诊所、药店提高3个百分点到28%。
同时不增加群众的缴费负担,下年度的城乡居民缴费金额仍维持今年标准。在城乡居民医保不设起付线、封顶线基础上,全面取消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就医起付线。建立“一地签约、全市共享”家庭签约医生服务机制,实现基层医疗机构全市域就诊可统一享受提高3个百分点的医保优惠政策,有效提升基层保障待遇。预计全年可减轻老百姓医疗负担约8000万元。
下一步,舟山将根据改革试点方案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落细,出台舟山市基层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实施方案、完善困难人员医疗费用家庭负担封顶保障机制等落地政策;进一步规范经办服务标准、优化经办服务质量,推进“互联网+医保”经办服务,以更高标准推进医保公共服务一体化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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