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长患者生命”“带瘤生存”?公益诉讼亮剑虚假医疗广告

潮新闻 记者 许梅 通讯员 尚剑2023-08-30 11:33全网传播量10.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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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治疗可以延长癌症患者寿命,生存率可以达99%以上……”今年5月的一天,一则发布在杭州市上城区内某医疗机构主页网站上的医疗广告,尤其是广告中的“提高患者生活质量”“延长患者生命”“几十位医师专家”等略显夸张的表述,引起了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的注意。

进入网站浏览后,检察官发现网站问询界面中“几十位医师专家”的表述言不符实,该医疗机构主页网站上的“名医介绍”页面仅显示有四位职业医师信息,与其所宣传“几十位专家”的数量大相径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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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下简称《广告法》)第四条的规定,广告中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同时,《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一项也规定,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而该医疗机构发布的广告中出现多处“延长患者生命”“带瘤生存”等带有“打包票”性质的表述,极易引起包括患者在内的消费者误解,如此发布不实广告内容,显然不符合法律规定及要求。

根据这些线索,检察官顺藤摸瓜搜索到涉案医疗机构实名备案的主办互联网网站12个及官方微信公众号1个,并在这些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内容中看到该涉案医疗机构向社会公众发布的医疗广告中,均存在夸大专家数量及荣誉、夸大医疗技术和诊疗方法宣传等违规宣传内容,违反了《广告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广告管理条例》《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等多部法律法规,属于违规发布医疗广告。

“就本案而言,虚假的医疗广告内容,使得患者无法接受真实有效的医疗服务,这不仅会导致患者身体健康受损,还使患者的生命安全遭受威胁。”承办检察官说。

事关社会公众切身利益,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于今年5月11日展开行动。针对涉案医疗机构违规发布广告的行为向辖区医疗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广告行业主管部门分别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在各自相应的职能范围内对违规发布的医疗广告开展整改工作,同时加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行为的监督管理,保障医疗广告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今年7月,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针对检察建议内容进行回复表示,通过联合执法对辖区170余家医疗机构开展医疗广告规范性核查工作,对发现的违规发布的虚假医疗广告整改下架,删除夸大宣传作用广告语20余件。同时,对涉案医疗机构处以行政处罚,并将该行为纳入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予以计分,为守护社会公众利益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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