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天目新闻记者从“错换人生28年案”姚策方代理律师周兆成律师处获悉,12月20日,原告姚策、杜新枝、郭希宽已经就被告河南大学淮河医院侵权责任纠纷案以及姚策单独诉被告河南大学淮河医院患癌侵权责任纠纷案向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此前,该案一审判决后,记者曾从姚策生母杜新枝处了解到,为了更好地陪伴及照顾姚策,她并没有强烈的上诉意愿。杜新枝曾表示,若河南大学淮河医院能够承担其应承担的责任,她希望不上诉,有更多时间陪伴姚策。(此前报道:《“错换人生28年案”一审宣判 姚策方尚未决定是否上诉》)
今天,记者再次联系到姚策生母杜新枝,她告诉记者确实正在准备上诉。
生命将至尽头
姚策想为社会留下点什么
“12月28日,姚策、杜新枝、郭希宽决定继续聘请我为其二审代理律师,我也在28日上午将二审委托手续快递给了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周兆成律师表示,一审宣判后,姚策和家人考虑到姚策病情危重,本不打算上诉。杜新枝也向记者证实,“我们对一审的判决表示尊重,对三位法官的辛勤付出表示感谢!原先因为姚策病情危重,我们并不想上诉,但看到央视的评说,姚策觉得还是有上升空间,他想通过他的生活轨迹引起更多人对医疗的重视,让医疗机构错误一方承担其应付的责任与担当。同时,姚策希望通过他的案例能够推动法治进程。作为父母我们表示支持!”
12月7日,央视《新闻1+1》播出《人生错换28年,“真相”的意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新宝在接受采访时提到,“这个案件的判决分为两部分,一个是精神损害的赔偿,另一个是关于医疗费的赔偿。关于精神损害的赔偿,有法律依据或司法解释的依据,过去的案件中判决十几万、二十万算比较正常,相对处于高位的。但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具体数额,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没有规定上限,只是在过去20年时间里,法院在不断摸索。过去十几万就算高的,但是十几年前买房与今天买房的价格完全不一样,所以这个数字是要往上走,最高法院没有规定上限。我觉得应该要在制度上,由最高法院和各省的高级法院每年来调整它的上限。”
就“错换人生28年案”再上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新宝认为,这个案件本身上诉还是有一些(获得更多赔偿)的机会。
周兆成律师表示,受到《新闻1+1》栏目的启发,以及中国人民大学著名教授张新宝老师的鼓励,“加上姚策现在病情危重,他感觉自己的生命即将走到尽头,自己28年的短暂人生,犹如流星划过天际,尽管短暂,却渴望光芒耀眼,他想为社会留下点什么。”周兆成律师表示,姚策想通过自己的案例,用自己的人生经历,推动我国立法提高精神损害赔偿金额以及推动有过错的医疗机构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
“他想推动法治进程。这样即使明天死去,姚策曾经活着也有意义。因此,姚策及其生父母选择了上诉。”周兆成律师说。据悉,姚策现在已经回到医院继续接受治疗,但是目前的治疗效果并不乐观。当前,姚策身体惧寒严重,已经出现记忆力退化严重的情况。姚策家人不得不面对姚策随时都有可能死去的残酷现实。
二审将如何代理?
姚策方代理律师:医院承担责任比例应进一步加大
关于“错换人生28年案”二审将如何代理,周兆成律师告诉记者,错抱婴儿案件在我国之前也有判例,判决结果主要按照我国相关司法解释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及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后果,结合侵权责任承担能力以及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等方面因素综合考虑。
“本案中,长达28年的亲子关系错位,如果不是因为姚策患肝癌需要肝移植,也许一辈子都无法发现。这样的亲子关系错乱造成的后果极其严重,以至于现在姚策患癌命悬一线,姚策亲生父母有可能老无所依,对于3人所遭受的巨大精神损害,40万的赔偿金额的确偏低,让人无法接受。”周兆成律师坦言,我国当前对于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的确偏低,与时代脱节,理应提高。
据悉,姚策案在一审宣判后,央视曾做过一项民意调查,85%的网友认为河南大学淮河医院的赔偿金额过低。周兆成律师认为,这项数据也说明在当前经济发展情况下,赔偿共计40万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并不能“抚慰”因“错抱”行为以及没有为姚策注射第一针乙肝疫苗,导致姚策以及其亲生父母所遭受的精神折磨。
“河南大学淮河医院作为公立医院,因自身存在重大过错,医院承担责任比例应该进一步加大。只有这样,才可以督促医疗机构强化责任,防范侵权‘悲剧’再次发生。作为代理律师,我认为姚策以一己之力,希望提高我国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推动我国司法进程的目的,是值得点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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