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因便捷性等特点,日渐成为大众出行的常用交通工具之一,且其行业门槛相对较低,吸引了大批劳动者的涌入。但随着与之相关的纠纷逐渐产生,其中的安全隐患也日益凸显。
日前,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与网约车有关的合同纠纷案件时发现,网约车司机在未取得网约车驾驶员证的情况下向租赁公司租车进行网约车运营,短时间内发生多次违章与交通事故,于是向该网约车租赁公司和行业主管部门发出司法建议,督促网约车规范监管,为破解网约车治理难题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南湖法院关注到原告在未取得网约车驾驶员证的情况下,与嘉兴某网约车租赁公司签订《汽车租赁合同》,租赁车辆用于网约车经营,并在此后2个月左右的时间内违章27次、发生交通事故2次,严重影响交通秩序和出行安全。
案件审结后,南湖法院通过梳理发现,此类纠纷往往存在网约车租赁公司对网约车驾驶员资质审查不严、未及时制止驾驶员违法违规行为等内部管理漏洞,为规范公司经营管理,法院及时向该公司发出司法建议:
一、提升网约车租赁的业务规范性。在网约车租赁合同签订前要充分向承租人提示和释明相关文本内容,提示并审查承租人进行网约车运营需提供的符合网约车平台驾驶员的准入条件,切实规范签署各类合同文本并严明法律责任,同时做好相关证据的保存工作。
二、加强合同履行期间网约车的管理。及时督促并跟进承租人对于租赁车辆违章记录的处理,并对未积极处理的或者租赁车辆及驾驶员屡次违法的情形采取相应的制约措施以充分保证行车安全。
为更好地发挥司法建议的作用,推进全市网约车规范监管,南湖法院还就网约车平台主体责任、网约车平台合规率、非法网约车平台以及违规行为等社会治理问题,向行业主管部门发出司法建议:
一、加强对网约车平台的监管力度,将网约车平台运营数据纳入监管范围,落实平台主体责任;
二、建立本市网约车平台合规率定期排名制度,对接入不合规车辆和驾驶员的平台对社会公示,压缩违规平台的生存空间;
三、加大对非法网约车平台以及违规行为的制裁力度。
行业主管部门收到司法建议后,高度重视,及时回函并迅速采取有力措施:一是加强对网约车平台的监管;二是建立对网约车平台合规情况的评估机制;三是加大对非法网约车平台以及违规行为的制裁力度。
网约车租赁公司也复函表示感谢并对提前审查承租人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规范租车业务规范文件及合同档案管理、加强司机安全驾驶培训工作、加大违章承租人的制约惩戒措施等方面进行了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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