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依法维护自己劳动报酬权益理所应当。然而最近,却有一些不法分子把讨薪变成了生意,看似是帮助农民工讨薪,实际上却是利用农民工做敲诈勒索的犯罪活动。7月5日,义乌后宅街道劳动监察中队依法打击一起编造虚假事实,讨要农民工工资的“恶意讨薪”事件。
“售楼部一直有工人在闹,之前已经商量好了,现在又反悔来闹。”7月3日,接到某建筑企业的电话投诉后,后宅街道劳动监察中队工作人员大概了解了基本情况,立即启动调查程序。经查,该建筑企业与包工头曹某签订安装承包协议,曹某在未告知公司的情况下把项目其中一栋楼分包给了汤某及刘某两人,讨薪工人均为刘某手下工人。
据了解,6月30日,曹某提供5月10日-6月10日的工人工资表,但因7月1日-2日为周末,公司财务休息未走流程。7月3日,刘某手下10名工人直接到售楼部讨薪要钱,并提出无理要求,该企业负责人现场与民工协商后达成一致,提前发放5月—6月10日工资,剩余工资将在8月15日前发放到工资卡中。
当天发放了工资后,10名工人反悔,继续在售楼部讨薪,要求立即支付截至6月30日的全额工资,并提供造假工资表,实际剩余工资为9万余元,造假工资表金额为25万余元。
7月5日,后宅街道劳动监察中队介入后,发现的确存在恶意讨薪行为。秉承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工作人员对工地工人进行普法教育,告知其恶意讨薪的问题严重性。最后在工作人员的普法教育后,工人才道出背后实情,并提供了正确的工资表。当天,在工作人员的调解下,该公司一次性支付了10名工人剩余的9万余元工资。
下阶段,后宅街道劳动监察中队将继续加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此类虚构事实、恶意讨薪行为。同时也提醒广大劳动者要增强法律意识,合法讨薪,理性维权。如面临欠薪等劳动纠纷问题,请向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咨询反映,别让自己从“维权者”变成了“违法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