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与大量基建工程相伴而生的建筑垃圾“产量”激增,严重影响城市环境的同时,也给人民群众的生活造成困扰。
为进一步织密建筑垃圾治理防护网,今年初以来,秀洲区创新实施建筑垃圾处置“秀洲解法”,从源头管控、过程监管、执法跟进等三方面入手,建立了建筑垃圾全流程闭环监管机制。
如今,秀洲逐步实现从“乱”到“治”、从“治”到“智”的全面转型,切实减少建筑垃圾偷倒现象,提升执法办案效率,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负责、属地管理、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
全要素规范化
审批实现“大引擎”
推进建筑垃圾包括建设工程垃圾和装修垃圾,其中,建设工程垃圾是指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实施施工许可管理的房屋装饰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和其他废弃物;装修垃圾是指不实施施工许可管理的房屋装饰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和其他废弃物。
早在 2013 年,秀洲区就对建筑垃圾实行统一集中堆放,实行申报、备案制,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再利用也早已成为大势所趋。
2020 年,秀洲区率先出台了《秀洲区建筑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管理办法》和《秀洲区建筑垃圾收运 处 置 管 理 办 法 实 施 细 则 ( 试行)》,从分类、管理机制、源头管理、收运处置、联动监管、收费机制等六个方面,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的管理职责。
按照“核准有方案、清运要规范、路线要核定、卸点有监控”原则,去年以来,秀洲区建立健全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清运的联合审批机制,推进建筑垃圾“计划性核准—规范化运输—对点处消纳”全流程审批监管,做到审批件即时受理当日办结,缺漏项补齐补正一步告知,同时现场告知工程施工单位做好建筑垃圾处理方案的公示等事项。
在要求属地严格落实堆放点管理责任的基础上,由秀洲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牵头,联合住建、交警、交通运输等多部门对建筑垃圾的来源、产生数量、运输车辆等进行联合审查,切实做到未批先建项目不批、不合规企业和车辆不批、未取得主体意见的不批,守住管理前道“红线”。
据悉,2023 年以来累计审批清运建筑垃圾 78.15 万立方米,审批清运车辆1026辆。
全流程智能化监管
高效消纳“一键流转”
“刘经理,差不多好叫车过来处理了。”这是高照街道香格里小区建筑垃圾劝导员陈波时不时就会跟小区物业经理刘洋说的话。接到通知后,刘洋只要掏出手机,点开应用,使用“一键叫车”后便能坐等建筑垃圾清运车辆前来。
“ 一键叫车”就是得益于秀洲区自主研发运用的“建筑垃圾综合监管服务”应用,通过多跨业务协同和全量数据归集,实现建筑垃圾源头产生“一图统览 ”、过程运输“一网统管”、末端处置“ 一屏掌控”、监管执法“一体联动”。
对于嘉兴市万福土方工程有限公司李万福来说,得益于“建筑垃圾综合监管服务”应用强大的信息匹配系统,哪里有渣土需要运输出去,哪里需要渣土进行填埋,信息网里一清二楚,不愁没有订单量,也不愁没有收入源。
据了解,今年初以来,秀洲在全域推广使用“浙江省建筑垃圾综合监管服务系统”,按照“一车一联单”的原则,由施工方填写建筑垃圾重量、种类等信息后生成“电子转移联单”,运输方、消纳方通过电子单核实并更新信息后进行运输和入库再处置,实现对建筑垃圾从源头产生到运输中转再到处置利用全过程的智能交互监管。
截至目前,该应用上线以来,已动态共享消纳场 257 处,处置效率提高60%,运输成本降低25%;查处相关案件36起,案件办理速度提升20%,执法力量投入减少70%,整体资源化利用率达 95%。另外,全区已在该系统注册运输企业16家,在建工地、渣土消纳点、装修垃圾中转站 28 个,生成“电子转移联单”865张,运输量17597吨。
全方位精准化查处
实现大数据融合
前段时间,秀洲、吴江两地综合行政执法、交通运输等部门集合数十名执法骨干,集中水上执法力量联合行动,迅速重拳出击,在京杭大运河水域(苏嘉运河北虹大桥—常台高速苏嘉运河桥处)开展水上运输集中整治行动。
这是秀洲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为破解跨界执法难、协作执法难问题,通过筑牢“行刑衔接”的方式,与苏州市吴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探索建立了“秀洲—吴江”跨区域执法协作机制,降低跨区域发案率,为加强长三角区域一体化行政执法协作,提供秀洲—吴江样板。
据悉,结合秀洲省市交界、地势平坦、水网密布的地理特征,今年初以来,秀洲区创新推行“海陆空”管控机制,采取在空中利用高空天眼和无人机,在航道和湖泊利用水闸监控和海事执法船只,加强非正规垃圾和跨区域运输巡查,并组织开展建筑垃圾违法倾倒“雷霆行动”。
今年2月,秀洲区综合行政执法队高照中队执法人员根据举报线索巡查,发现在新塍大道南端有车辆在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土方)。
经查实,当事人为嘉兴市某物流有限公司,其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土方)约 31.36 立方米。当事人的行为违反《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已构成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依法进行了立案查处。并根据
《条例》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予以罚款人民币10万元。
这是自1月1日起《条例》正式施行以来,秀洲区首个适用该《条例》对建筑垃圾处置单位予以处罚的案件。
“我们第一时间运用了《条例》,从严从重打击渣土偷倒行为。破除了过去因违法成本低,偷倒渣土屡禁不止的窘境。”秀洲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道,今年初以来,秀洲区运用建筑垃圾综合监管服务系统,对违规车辆、船只进行查处,为精准打击违法行为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有效遏制建筑垃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截至目前,秀洲区开展联合执法行动94次,出动人员310余人次,检查车辆570余辆次。适用《条例》查处建筑垃圾案件48起,涉及罚没金额达到60余万元,5起案件处罚10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