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联合开展禁渔期幼鱼保卫战

潮新闻 ​ 共享联盟·温岭 江文辉2023-05-11 00:59全网传播量1.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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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禁渔期的幼鱼保护,禁绝新鲜海产品上市交易。5月10日上午,温岭市松门镇组织农渔办、三产办、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队、渔港管理站等工作人员,对辖区的菜市场、餐饮店等涉渔经营场所进行突击检查。

根据浙江省《关于加强海洋幼鱼资源保护,促进浙江渔场修复振兴》的相关规定,海洋伏季休渔起始之日起七日后至捕捞渔船结束休渔正式开渔之日止,带鱼、大黄鱼、小黄鱼、银鲳、鲐鱼、三疣梭子蟹、龙头鱼、虾姑等8种海洋捕捞冰鲜或活体水产品禁止销售,并且把除龙头鱼、虾姑两个品种之外的6种海洋渔业资源列入重点保护品种。

当天,执法人员从松寨村开始,沿着坦龙线,在金港路、育英东路一带,对道路两侧的海鲜楼、小炒店进行检查。在金港路某猪肉饭店内,检查人员看到海鲜柜台里,还有龙头鱼上柜展陈,当即对全部龙头鱼进行了没收处理。

执法人员介绍,5月1日至7日为海鲜销售的缓冲期,过了7天时间,只要看到有销售海鲜现象,一律予以收缴,并送往当地的社会福利机构。对于活体梭子蟹,收缴后一律放归大海。

近年来,超低温-60度海鲜问世,解冻后的海产品与新鲜海产品很难分辨,这给当天的执法活动带来了难度。对于经营户表述海鲜为超低温-60度冻解冻出来的,要求经营户提供相应的凭证。同时,向经营户宣传幼鱼保护的重要性,并发出“从我做起,保护幼鱼,珍爱海洋,携手共建美丽东海、幸福家园”的倡议。

这次行动是进入禁渔期后该镇组织的首次联合执法行动,执法人员本着人性化执法理念,一边向经营户宣传禁售海鲜的种类,一边提醒经营户在购买超低温-60度冻海鲜时,一定要向卖家索要相关凭证。

当天,执法人员还对松门镇中心农贸市场内的海鲜摊位、兴隆大酒店等进行检查。所到之处,执法人员都会向餐饮店负责人宣传禁渔相关规定。下一步,该镇表示将加强宣传和监管,确保海洋伏季休渔秩序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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