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行电动车进入机动车道,并在车流中随意穿插,这种行为不仅影响道路通行秩序,而且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近日,诸暨一位电动车车主就因此遭殃了。
近日,在诸暨市店口镇枫叶路段,女子倪某骑行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路遇一辆快递车违停在路口,为图方便的倪某没有选择绕过快递车,而是直接改道骑进了机动车道内,紧靠一辆大货车并行。然而,倪某没有意识到已经驶入了大货车的视野盲区内,最后一不小心撞上了大货车侧面,身体随着失去平衡的电动车翻倒在路边,倒地的瞬间因惯性在路上滚了几圈,导致左腿被大货车碾压,造成粉碎性骨折,最后不幸被截肢。
在事故处理过程中,诸暨交警认定违停快递货车、电动车以及大货车三方承担同等责任。
交警提醒:摩托车、非机动车在有设置专用车道的道路上行驶必须驶入专用车道内,在没有专用车道的道路上行驶时,则必须在道路右侧行驶,各行其道,以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禁止任何形式的违章停车;车辆不与大货车同时进入路口,与大货车同时进入路口就算已拉开一定距离,也有可能因视觉盲区被卷入车底,无论是对行人还是对机动车而言,都应该与大车保持安全距离,不要长时间与大车并行,更不要与大车抢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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