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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潮评丨帮7名被拐儿童寻亲,让孩子回家的路越来越近

    潮新闻 评论员 陈江2023-04-13 08:21全网传播量10.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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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片据视觉中国

    一个被拐儿童的背后,就是一个支离破碎的家庭,那是生命难以承受之重。

    4月11日,海南省三亚市社会福利院发布公告,为7名被拐儿童全网寻亲。这7名孩子5男2女,最大的7岁,最小的仅7个月。他们先后被三亚市公安局天涯分局刑警大队解救,目前都身体健康。12日福利院表示:若寻亲公告发出后60天内无人认领,将启动这些孩子的认养工作。

    近年来,随着《失孤》《亲爱的》等电影作品的播出,向社会揭露了走失儿童家庭的伤痛。那种突然失去孩子后撕心裂肺的痛苦和不顾一切的寻觅,就这样赤裸裸地呈现在众人面前,让每一个身为父母者同悲同泣,义愤填膺。电影的主人公最后找回了自己的孩子,幸运的是,现实中的原型数年之后,也陆续找回了自己的亲亲宝贝。

    终得一家团聚,可谓幸哉。这其实离不开公安部门的“团圆”行动,常年不懈地紧盯嫌疑人,全面清理儿童失踪被拐案。上述7名被拐儿童这回有了与亲人团聚的可能,亦依赖于警方的解救。另一面也受益于科技手段的不断进步。以前不少失踪被拐儿童案件没有得到及时侦破,多受限于技术条件。现在随着DNA技术的广泛应用,公安打拐办案能力持续提升。这也喻示着,三亚这几个孩子回家的路,慢慢近了。

    即便如此,如何让更多的被拐儿童回家,仍然是个难题。这个难题让公众聚焦在孙海洋的一句发问:“拐走一个孩子的犯罪成本,怎么可以这么低?”

    确实,被拐家庭之痛,让拐卖犯罪之恶显得更加醒目和刺眼。此前公众一致认为,打拐屡打不绝,孩子回家之路困难重重的关键原因是对买方市场处罚力度不够,故而要求“买卖同罪”。直到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买方”首次被要求追究刑事责任,这一度被视为打拐的“里程碑”,有相当的威慑力。

    不过,让人黯然神伤的现实还在于:同是拐走儿童,刑法却有“拐骗”与“拐卖”两个不同的罪名。前者“拐”的目的是收养,后者“拐”的目的是贩卖牟利。而拐骗罪的最高刑期是5年。上周孙卓被拐案一审开庭,在没有买卖证据的条件下,只能对嫌疑人以“拐骗儿童罪”处罚。曾经的寻亲家长孙海洋,对检方的量刑建议表示难以接受。公众出于朴素的情感,与孙海洋一样,对此也形成了较大的期待落差。

    诚然,厘清拐骗儿童罪与拐卖儿童罪,可以廓清公众的疑虑,却难以抚平众多孩子被拐家庭的创伤,也无法抹去孙海洋等人的意不平。实际上,“拐骗”本来就是“拐卖”的一种手段,人贩子是不是拿了孩子卖钱,对受害者家庭造成的骨肉离散,并没有本质上的危害不同。或许发动民间力量,堵死人贩子和买家的“操作空间”,拿到切实的买卖证据,才能共同为被拐儿童铺平回家之路。

    至此,愿只愿孩子不失散、骨肉不分离,万家灯火下皆是团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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