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生骑无牌电摩追尾违停轿车 学生求私了,事后其家长拒绝赔付

扬子晚报 徐韶达2023-04-13 01:11全网传播量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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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苏州的张欣(化名)女士向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反映,上个月中旬自己的奔驰汽车临停在路边时,被一名15岁初中生骑着没有牌照的电动摩托车追尾。当时张欣念在孩子年纪小,怕影响孩子,选择私了解决,但事后当她将5000多元的定损报价发送给孩子家长时,却遭到对方拒绝。张欣无奈只能报警,但由于事发时没有报警,警方组织调解效果并不理想。时至今日,事情过去快一个月,张欣仍未收到孩子家长的赔付款项。

学生与车主协商私了 事后车主索赔遭其家长拒绝

3月14日晚8时,张欣因临时下车取东西,将自己的汽车违停在马路边,过了半个小时后她便接收到了违停短信,“在我回去挪车的时候,就发现我的车被一辆电动车追尾了,车的后保险杠和后备箱分别有两片漆面受损。”但让张欣感到意外和欣慰的是,这名15岁仍在读初中的肇事者一直坐在马路边等她,而不是一走了之,“因为这条路其实没有监控。”

张欣告诉紫牛新闻记者,“就在我准备报警时,他感到有点害怕,怕对自己的学业有影响希望我不要报警,要私了解决,因为他骑的是一辆没有牌照的电动摩托车,而且他未满16周岁。”出于对孩子的关照,张欣思考再三决定私了,“但他死活不愿意让父母知道,说自己能承担,临走前我拍下事故现场的照片视频,还让孩子录了一段讲述事故的视频,留了联系方式,并且也打电话在警察那里做了一个简单的备案。”据张欣向记者提供的现场视频显示,肇事学生承诺事后进行赔偿。

张欣说,4S店最后定损给出的报价是5400余元,“后来孩子发现自己承担不了,就告诉父母了。”

3月15日晚上,张欣和肇事者父母通电话时,肇事者父亲却表示自己孩子腿上也受伤了,要各自承担损失谁也不赔。“他指责我说,作为一个成年人,发生了事情不第一时间报警,也不通知监护人,说我的车辆损失就是我自己的责任,他们不会赔我钱。”张欣表示,在事故现场时,自己注意到了肇事者腿上的擦伤,“我还问他要不要去医院,孩子说不用。”

车主多次报警 学生父亲认为双方均有责任

事情得不到妥善解决后,张欣选择了报警,“3月下旬我拿着事故现场的照片、视频两次去交警大队,交警以我没有现场报警、他们没有现场勘验和没有道路监控为由,拒绝受理此案,不愿出具事故认定书。”

在发稿前一天,苏州园区交警组织双方前去解决处理此事。张欣说,在交警大队,肇事孩子父亲依旧表示拒绝赔偿车损, “警察准备在几天后给出事故认定书,让我通过保险公司代位追偿。警察也表示,他们将依法对对方的车辆执行相应惩处,并告知孩子的学校。”

对此,孩子父亲韩先生在接受紫牛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昨天交警组织我们去处理此事,在没有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等材料的情况下,交警要求我进行赔偿。”韩先生认为,该事故的责任是双方的,“为什么车主不第一时间报警,联系孩子的家人呢?而且交警也没有现场勘验,就凭一张定损报告我觉得是无法断定要赔多少钱的,因为我孩子说他只是蹭掉了一点漆,我孩子的电动车也有损坏,到现在都还没修,也还没来得及上牌,所以我现在是不会进行赔偿的。”

记者致电苏州园区交警大队询问此事,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办理此案警官不在岗,暂时无法对此事作出回应。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丁金坤律师表示,本案因事主没有及时报警,交警难以出具事故认定责任书,因此对于赔偿,只能通过法院来解决,可以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根据证据来确定双方的民事责任。若交警出具责任认定,由于事故车主属违法停车,学生在骑行时看手机没注意前方车辆导致追尾,很可能是主次责任,即车主承担次要责任,学生承担主要责任。双方的损失就应当按照主次责任的划分来承担。

王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