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仙居花猪”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国际分类第29类、31类分别获颁商标注册证。截至目前,我县共有包括“仙居杨梅”“仙居鸡”“仙居蜜梨”“仙居花猪”在内的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4个。

地理标志是指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地理标志可以证明在商品和其原产地之间存在某种必然联系,正是其原产地的地理因素造就了该商品的特定质量、声誉和其他特征。这里的地理环境因素包括自然和人文两个方面。自然因素可以是特殊地质、气候、土壤、水源、原料等自然条件,人文因素则可以是特殊的历史、文化、技术、背景等人文条件。《民法典》将地理标志规定为知识产权的客体之一。
仙居花猪是台州市的地方种猪,1982年被列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名录。2011年列入中国畜禽遗传资源志——猪志。仙居花猪原产地为仙居,主要分布在永安溪两岸的平原地带。
据清光绪年间(1875)修缮的《仙居县志》记载:“猪其种不一。”《台州府志》记载:“猪,大日條,小日豚,色黑,有白蹄者名花猪。”可见我县养猪历史悠久。在上世纪60—80年代,仙居花猪是台州地区的当家品种,1983年台州地区存栏母猪8.42万头,其中仙居花猪3.4万头,占40%,我县有存栏母猪1.4万头,仙居花猪占99%。

仙居花猪是在特定的自然条件下形成的地方良种,除具有中国猪种特有的繁殖性能高、肉脂品质好、耐粗饲等特点外,还有抗病力强、耐高温高湿、抗近交等独特的优良特性。为了确保仙居花猪遗传资源不灭失、保证仙居花猪保种工作,近年来,我县扎实推进仙居花猪的保种繁育工作,先后投入500多万元用于仙居花猪的开发利用,建立保种场,逐渐完善保种体系。
下一步,我县将继续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规范推广“仙居花猪”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使用,积极推进地理标志富农集成改革,为地方良种的保种繁育和富农增收提供品牌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