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女性生育权之争:冻卵该有条件放开吗?

潮新闻 记者 隋雪2023-03-16 12:02全网传播量3.3万
00:00
00:00

据财新网3月13日报道,国家卫健委有关部门正在组织征求专家关于放开单身女性冻卵的意见,消息一经发出随即登上热搜。

IMG_9258.jpg

微博热搜截图

其实近年来,关于女性冻卵能否合法化的问题,已多次引起讨论。

一边是,部分未婚女性为保留其“生育权”对“冻卵”行为的渴望;而另一边是,关于冻卵合法化的争议声也未曾休止。不少专业人士指出,贸然放开冻卵不仅存在一系列健康隐患和伦理问题,还有可能滋生卵子买卖、代孕等黑市。

“冻卵”能让女性突破社会时钟与生理年龄的限制,实现真正的生育自由吗?缓解生育焦虑的背后,是否存在远期风险?在“需求”与“管理”之间,我们该如何寻找一个平衡点?

未婚女性的生育权之争

2001年发布、2003年修订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中明确:“禁止给不符合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规和条例规定的夫妇和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而冻卵作为辅助生殖技术中的一种,也由此将单身女性这一群体排除在外。

不过,近年来我国对人口的方针政策从“控制人口增长”到目前“鼓励生育”,很多地方都出台了二孩、三孩生育的鼓励政策。对有关调整辅助生殖技术的规定,特别是放开未婚女性冻卵问题的讨论声不绝于耳。其中,有着全国首例“单身女性冻卵案”之称的“徐枣枣告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一案,更是点燃了社会各界对该话题的讨论热度。

2018年末,30岁的单身女性徐枣枣向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寻求冻卵服务,被医院以其单身身份和非医疗目的为由拒绝。随后,徐枣枣以“一般人格权纠纷”案将医院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人为其提供冻卵服务。案件于2019年12月和2021年9月先后两次开庭审理。

2020年案件审理期间,全国政协委员、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主任彭静提交了《关于赋予单身女性实施辅助生育技术权利,切实保障女性平等生育权的建议》的提案,建议赋予单身女性实施辅助生育技术权利。随后,全国人大代表、山东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主任医师孙伟又提出“禁止医疗机构开展单身女性冻卵”的建议,她认为,在冻卵技术成熟之前,如果贸然放开禁令,大家都去冷冻卵子,可能造成资源浪费,或催生买卖卵子行为,甚至衍生代孕等违法行为。


图片1.png

中国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截图

2021年,国家卫健委对彭静的建议答复称,目前,以延迟生育为目的,为单身女性冻卵不符合我国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其中就“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给出了三点原因:一是应用卵子冷冻技术存在健康隐患。二是为延迟生育为目的的卵子冷冻技术应用在学术界依然存在较大争议。三是严防商业化和维护社会公益是辅助生殖技术实施需要严格遵循的伦理原则。超出医学指征、将辅助生殖技术作为商品向健康人群提供,会不可避免地促使以盈利为目的导致技术滥用。

2022年7月22日,徐枣枣收到一审判决书,法院驳回其所有诉讼请求。这意味着,全国首例“单身女性冻卵案”以失败而告终。

冻卵并非可无限延期的“生育保险单”

冷冻卵子并非新晋诞生的高科技。早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科学家出于对珍稀动物保护和配种的需要,开始研究冷冻卵子技术。直到1986年世界首例慢速卵子冷冻试管婴儿“冰宝宝”诞生,冻卵才算正式成功用于人工辅助生殖。2013年1月,美国生殖医学会宣布冻卵不再是一项实验性技术,可以应用于生殖医学临床。

随着冻卵技术的发展日趋成熟,很多女性将其视为“后悔药”一般的存在,认为只要把卵子冷冻住,就可以无惧时间,永久保存生育力。这样的观念是否经得起推敲?对此,潮新闻记者采访了浙江省人民医院生殖内分泌科主任舒静。

“其实冻卵并非一张可以无限期的‘生育保险单’,冷冻后的卵子不可能保证毫发无损、永久保鲜。”舒静告诉潮新闻记者,冻卵作为一种生育力保存的技术,在过去十年间得到了飞速发展,已经较为成熟。尤其是随着玻璃化冷冻技术的普及,冻卵复苏的成功率大大提升。目前冷冻卵子的复苏率,也就是冻卵的存活率,大概在66%~86%,但存活下来的卵子并非100%能成功体外受精后发育成胚胎。胚胎移植完成后,最终成功分娩的概率大概在30%~40%。

“冻卵的成功率受到年龄、冷冻期限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因人而异。我们通常会建议符合冻卵条件的女性,最好是35岁前完成冻卵,到了38岁之后女性生育力会急剧下降。冷冻期限一般建议不超过10年。”舒静说道。

即便能够暂时地缓解生育焦虑,一些远期风险也正在默默埋下种子。舒静指出,冷冻卵子以推后生育年龄,对于高龄孕产妇来说,发生妊娠期合并症、并发症以及出生缺陷的风险会显著增加;对于子代的神经发育、免疫功能等是否会造成远期影响,目前也还没有得到确切答案。

图源:视觉中国

“需求”与“管理”该如何平衡?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需求的日益多样化,未婚女性冻卵这样相对复杂性和敏感性问题将会不断增加。如何能在“需求”与“管理”之间寻找一个平衡点,防止技术滥用以及与冻卵相关的灰色产业链条,我们还需要更多的讨论和努力。

加强精细化管理,有条件地放开,同时不鼓励社会性冻卵,不鼓励女性将冻卵当成一种生活方式,正在成为一些专家的共识。

徐丛剑表示,他建议适度放开未婚女性进行冻卵等辅助生殖技术,并非无条件地放开未婚冻卵。对满足一些医学指征的人,比如患有影响生育能力的疾病,要允许他们通过辅助生殖技术把生育力保存起来。如患恶性肿瘤、血液病的年轻人,化疗后会影响生育力,建议这些人冻卵保留生育权,以后再选择进一步辅助生育。

“如果是出于疾病因素,比如说一些需要接受卵巢切除,或牵涉具有生殖毒性药物的放化疗患者,即使是未婚女性,我们也可以通过伦理委员会的讨论,积极地去帮助她保留生育权。”舒静告诉潮新闻记者,“如果完全是出于社会性的因素,我其实也很能理解这些女性的处境。但若是不加以条件地普遍开放,从而导致女性更加有意识地推迟生育年龄,这也不是我们所希望看到的。”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最新评论(3)
谁叫我呀 · 2023-03-16 15:06 · 浙江杭州回复1
如果有更完善的生育友好配套,支持放开。
潮客_iaju · 2023-03-16 12:59 · 浙江杭州回复1
如何能在“需求”与“管理”之间寻找一个平衡点,防止技术滥用以及与冻卵相关的灰色产业链条,我们还需要更多的讨论和努力。
潮客aldicneb · 2023-03-16 12:40 · 浙江杭州回复1
应该给予女性自主选择权,同时完善法律法规,加强科普和监管,避免滋生黑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