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Chat丨委员提出醉驾入刑标准提高到200毫克/100毫升,你同意吗?

潮新闻 记者 葛熔金2023-03-03 12:21全网传播量5.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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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入刑实行十多年来,“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观念逐步深入人心,但仍有不少人存在侥幸心理酒后驾车。2022年“两高”报告数据显示,危险驾驶罪有34.8万件,高居一审刑事案首位,远超过其他刑事案件。与此同时,近年来律师界人士有关修改醉驾入刑的呼声渐长,甚至有律师提出取消醉驾入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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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视觉中国

2023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金台律师事务所主任皮剑龙将提交《关于修改醉驾型危险驾驶罪构成要件,适当提高“醉驾”入刑门槛的提案》,建议适度提高醉驾入刑标准。对无交通违法、未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任何危害后果的醉驾行为,建议将驾驶人员定罪入刑的血液酒精含量标准,由原来的80毫克/100毫升以上提高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还应该进一步降低醉驾实刑率,明确缓刑适用条件,提高缓刑适用率。

与学界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公安机关始终保持对酒驾醉驾的严厉整治态势。2022年7月,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局长李江平在“中国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表示,2011年醉驾入刑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始终保持对酒驾醉驾的严厉整治态势,当前醉驾比例比入刑前减少70%。人民群众充分肯定执法成效,普遍支持继续严厉整治酒驾醉驾。

皮剑龙委员:提高入刑门槛和缓刑适用率

“十多年的实践证明,醉驾入刑对于抑制交通肇事犯罪效果非常有限,并未有效实现以醉驾入刑的方式来防范危害公共安全行为的立法初衷。况且运用刑事手段治理醉驾行为,国家为此付出了巨大的司法成本。”皮剑龙向潮新闻记者表示,醉驾入刑附带严重的社会后果,这一微罪需承担除刑罚外的犯罪附随后果远超过刑罚本身,会影响其家庭的正常运转及子女的就业、生活,制造和引发了潜在矛盾的社会对立面。

皮剑龙建议,修改刑法醉驾型危险驾驶罪的构成要件,将刑法第133条第二项规定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即构成危险驾驶罪,修改为“醉酒驾驶机动车并导致不能安全行驶、对公共安全产生紧迫现实危险的”,即构成危险驾驶罪。适度提高醉驾入刑标准,对无交通违法、未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任何危害后果的醉驾行为,建议将驾驶人员定罪入刑的血液酒精含量标准,由原来的80毫克/100毫升以上提高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但是,对交通违法发生交通事故、逃逸、无证驾驶、再犯、追逐竞驶、在高速公路驾车等驾驶人员,仍执行醉驾酒精含量超过80毫克/100毫升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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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视觉中国

他认为,还应该进一步降低醉驾实刑率,明确缓刑适用条件,提高缓刑适用率。尽管各地法院逐渐有对被告人判处实刑同时适用缓刑的倾向,但醉驾的实刑占比仍显过高。缓刑主要适用于轻微犯罪的行为人,有利于其不偏离社会。无论是从醉驾的社会危害性、人身危险性、再犯可能性考虑,还是从缓刑制度本身的目的考虑,醉驾型危险驾驶罪都比其他大多数犯罪更适合适用缓刑制度。在办理醉驾案件中可依法全面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速裁程序,探索适用附条件不起诉。

每年30万人入刑、百辆车醉驾率下降70%

2011年2月,我国《刑法修正案(八)》获得通过,并于当年5月开始施行,第133条增设了“危险驾驶罪”,醉酒驾驶机动车位列其中。该法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其中,规定每100ml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则被定性为醉酒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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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视觉中国

醉驾入刑10多年后,醉驾引起的危险驾驶罪一举跃升为我国的“第一大罪”。2022年“两高”报告指出,全年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868445人,提起公诉1748962人,同比分别上升12.7%和11.2%。在起诉的刑事犯罪中,占比最大的是危险驾驶罪,有350852人被起诉,比重达20%。2021年全国法院依法惩治各类犯罪,各级法院审结一审刑事案件125.6万件,判处罪犯171.5万人。八类主要刑事犯罪案件持续处于低位,占全部刑事案件比重稳步下降,我国是世界上最安全的国家之一。其中一审刑事案件前十名中,危险驾驶罪居首,有34.8万件,远远超过其他刑事案件。

每年有30万人因醉驾受到刑事追究、司法资源被严重浪费……醉驾入刑也成为我国刑法修正史上极具争议的条款,不少法律界人士都建议修改甚至取消该条款。2022年全国两会期间,时任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列玉就曾第二次提交“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取消醉驾罪的议案”。

不可否认的是,醉驾入刑以后对醉驾行为有明显的遏制作用。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局长李江平介绍,2011年醉驾入刑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始终保持对酒驾醉驾的严厉整治态势,执法中检查一百辆车发现醉驾比例比醉驾入刑前减少70%以上。从群众酒后出行方式选择看,大多数人都自觉选择代驾出行,全国酒后代驾订单年均达到2亿笔。酒驾醉驾肇事导致的伤亡事故大量减少。醉驾入刑以来,全国机动车增长89%,驾驶人增长123%,但11年来全国交通安全形势总体稳定,累计减少数万起酒驾醉驾肇事导致的伤亡事故,充分体现了醉驾入刑坚持生命至上的立法初衷。

“醉驾入刑”提案人施杰:呼吁司法解释要尽快建立统一标准

“我一直都认为醉驾入刑是正确且必要的,在中国的刑法普法效果当中,没有哪一条法律比醉驾入刑更深入人心。对于那些明明醉酒却仍然要醉驾的人来说,是明知而故意犯罪,理应受到刑事处罚。”四川鼎立律师事务所律师施杰告诉潮新闻记者,

施杰是第十一、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在2010年全国两会期间,施杰向全国政协提交了“关于增加危险驾驶罪的建议”的提案,被誉为中国“醉驾入刑”提案第一人。此后,他参与推动了这一刑法的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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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示,提出醉驾入刑的本意是在酒和方向盘之间建立起一条法律的高压线,不让酒后驾车伤害别人。在机动车、驾驶人数量保持年均1800万辆、2600万人的高速增长情况下,十年来全国交通安全形势总体稳定。醉驾比例大幅减少背后,是减少了数万起酒驾、醉驾肇事导致伤亡的事故,由此挽救了上万家庭免于破碎、返贫,这进一步说明成效明显。

“至于每百毫升血液里的酒精含量标准是否要改,我认为不是不能改,但应该进行进一步科学合理的论证。我呼吁司法解释要尽快建立统一标准,避免基层执法产生困惑。”施杰表示,在醉驾入刑标准出台时标准为每百毫升血液里的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但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就提出,关于醉驾要充分考量具体情节。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的通知也提到,醉驾入刑要考量情节轻微的情况。“在各地具体司法实践中,有些100毫克/100毫升免于起诉,有些则是130毫克/100毫升,还有的是150毫克/100毫升,全国都没有统一的标准。标准不一导致最大的问题,原本‘喝酒不开车’这根紧绷的弦松弛下来。”

对于每年有30万人基于醉驾受到刑事追究,导致司法资源的浪费问题,施杰坦言这个数量的确太大,确实会占用大量司法资源,但相比醉驾入刑之前,酒后驾车、醉酒驾车导致的伤亡事故频频发生,每个事故占用的司法资源和社会成本更大。“我们应该用更人性的眼光去看待这个问题,是放任一个危险行为发生,还是关注有可能造成的人身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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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119)
潮客_qcebcj · 2023-03-05 01:51 · 浙江宁波回复1
开车不喝酒
潮客_wi8c6d · 2023-03-04 23:14 · 浙江绍兴回复1
酒还是少喝点
潮客_awutgo · 2023-03-04 19:39 · 浙江嘉兴回复
不能放松
潮客_lym · 2023-03-04 15:14 · 广东清远回复1
酒驾必须严格要求
潮客_wzmrv6 · 2023-03-04 15:06 · 浙江杭州回复
同意
潮客_wie8qt · 2023-03-04 15:04 · 浙江杭州回复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太重要了,关乎生命!!!
潮客_wpncmi · 2023-03-04 14:52 · 浙江杭州回复
同意!
潮客_会稽客 · 2023-03-04 14:29 · 浙江绍兴回复
刑罚顶格,加强宣传!
潮客_wi3igo · 2023-03-04 13:20 · 浙江台州回复
坚决反对
潮客_wzypcj · 2023-03-04 12:48 · 浙江衢州回复
同意!醉驾和驾驶接电话都是对生命不负责任的表现,危害他人生命,应该同时加大惩处力度!
wynhc5 · 2023-03-04 12:03 · 浙江金华回复
喝酒不开车,为自己也为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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