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在瓯江畔吹响了2023年禁渔期启动的号角,希望大家为保护母亲河贡献自己的力量。" 3 月 1 日下午,丽水市莲都区防洪堤热闹非凡,随着一声令下,丽水市各部门的工作人员和志愿者将盛有鱼苗的氧气袋一一解开,将400斤花白鲢放流。一尾尾鱼苗跃入水中,标志着丽水瓯江流域为期 4 个月的禁渔期正式开始。
“竭泽而渔”并非可持续发展之道。以“水”为名、闻名的丽水,河流水系发达,水网密集,水资源总量、水质指数均居全省第一,被称为“六江之源”。在母亲河的哺育下,丽水渔业发展欣欣向荣,尤其是溪鱼养殖产业快速发展。丽水高度重视水域生态环境修复,2022年,全市共放流鲢、鳙、唇䱻等各类水生生物苗种9716万单位,在修复渔业种群资源、改善水生态环境、保护水生生物多样性以及促进渔民增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活动现场,丽水市直相关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的领导和生态环保志愿者代表依次致辞,各级领导向村级护渔代表授“禁渔护渔”旗,之后,渔民代表上交捕捞证,62岁的渔民代表陈伯清承诺表态,“禁渔行动,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好事,渔民一定衷心拥护,自觉落实禁渔制度,做到停船收网人上岸。”
据悉,丽水实行禁渔制度是保护、修复、重塑瓯江流域渔业生态环境资源,促进渔业经济全面、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管理制度。今年是丽水实施春季禁渔制度的第21个年头,也是实施新禁渔制度的第二年。
新禁渔制度要求,丽水市共设立33个全年禁渔区,禁渔期从3个月延长到4个月。其中禁渔区内全年禁渔,禁止作业的类型包括娱乐性游钓在内的所有作业方式;而禁渔期的禁渔范围则是丽水市范围内设立禁渔区以外的江河、山塘和水库等天然水域,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禁渔,禁止作业类型为除娱乐性游钓以外的所有作业方式。
“丽水禁渔制度,初步达到了‘水清、鱼游、景美、人欢’的目的,人鱼、人水关系进一步和谐。”丽水市农业农村局渔业首席专家、农业推广研究员姚子亮表示,实施禁渔期制度不仅仅有利于保护繁殖亲鱼和幼鱼,恢复渔业资源,更是有利于保护、增殖丽水的渔业资源,维护渔业生态环境的平衡,实现渔业可持续发展。
丽水市委农办主任、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局长黄力量说,禁渔期的系列活动,是对“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导向的具体落实。将从发展和保护协同推进、治理和执法双管齐下、保护和宣传齐头并进三个方面加强禁渔管理,坚持把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丽水探索与实践的鲜明特色,让“绿水青山与共同富裕相得益彰”在鱼水间先验示范。
今年禁渔期开始后,全市农业行政执法部门将组织开展一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整合农业农村、公安、市场监管、水利等部门力量,针对非法捕捞行为,开展“零点行动”、“清网行动”等专项执法行动以及常态化禁渔巡查行动,从严从快打击禁渔期各类非法捕捞、非法销售行为,并丰富禁渔宣传路径和方式,让渔户自发的变“要我禁”为“我要禁”。
值得一提的是,丽水市首个社会公众定点放流平台也在南明湖水域正式启用,旨在引导社会群众规范开展水生生物放流,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水生生物资源保护意识,让增殖放流工作形成广泛的社会共识和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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