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的李先生最近有点烦。他因看到一名男子当街殴打孩子而上前制止,并与打人男子发生拉扯。事后,李先生得知二人系父子关系,当事父亲声称自己遭到殴打并向李先生索赔三万元。李先生称,目前正通过派出所协调,若协调不成将走法律程序。
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这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心怀善意者的正义之举,是老百姓最朴素价值观的体现,无论何时都是值得肯定和褒扬的。从流出的现场监控视频看,当事父亲追着儿子拳打脚踢,如果不是李先生的及时出手,孩子很可能会受到更多伤害。
然而,这种善意和勇气非但没有得到褒奖,反而要面临赔偿责任甚至法律诉讼,这就有点说不过去了。近些年来,类似李先生这种做了好事反要赔钱、救了人命反被追责的个案并不少见——2017年,药店老板孙向波为救晕倒老太,做心肺复苏压断其12根肋骨,被老太索赔近万元;2018年,黑龙江小伙赵宇制止施暴,拉扯之中踹到了施暴者的腹部,被警方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拘留十四天。
个案多了,不仅打击了当事人,让好人寒了心,更会起到负面示范效应,浇灭社会大众的助人热情,不利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更无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新闻报道中,李先生就说了,以后遇到类似事件,“上还是上,但是会谨慎一点”。说到这里,就不得不提到17年前轰动一时的南京“彭宇案”——也正是这个案子,让“老人摔倒扶不扶”这么一个原本看似有着必然答案的事情,演变成至今仍是争议性的话题,甚至衍生出了一边拍视频一边扶老人的“自保式”助人模式,颇为黑色幽默。
如何在扶危救困、伤害正在发生的紧急时刻,让好心人少一分顾虑,多一分底气?说到底,还是需要健全的体制机制保驾护航。在司法层面,应完善法律法规,细化具体条款,明确责任归属,切实保障见义勇为者的合法权益;在社会救济层面,对因见义勇为而受到侵害的当事人,应给予帮扶和关爱;在舆论宣传层面,对见义勇为行为应加大宣传力度,让公民的善举得到更规范、更充分的社会褒奖,弘扬向上向善的社会风气。
再过几天,就是全国第60个学雷锋纪念日了。实践证明,无论时代如何变迁,雷锋精神永不过时。我们真切地希望,社会各界携起手来,织严织密道德的网、法治的网,为凡人善举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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