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途、老虎驳斥市场恶意做空行为 跨境券商会面临怎样的未来?

天目新闻 见习记者 朱高祥2021-12-19 04:05全网传播量6.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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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7日,富途控股、老虎证券美股盘前均下跌超10%,而大跌的原因是受到一则市场消息的影响。

当日下午,有外媒报道称,内地将禁止富途控股(下称富途)及老虎证券(下称老虎)等互联网券商向内地客户提供离岸交易,这一禁令将阻止内地数百万散户投资港美股。报道提到,互联网券商或会在未来数月正式收到禁令通知。

但对于此消息,富途、老虎均作出回应,富途将相关报道定义为“对中国内地监管政策进行了诸多揣测”。老虎也指出,留意到市场上一些中概做空机构散播未经官方确认的信息,公司坚决抵制任何市场恶意做空行为。

12月18日,伴随着两家的正面回应,美股开盘后,富途、老虎股价从盘前大跌迅速反弹,最终分别收涨4.66%和1.64%。

富途、老虎否认传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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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途方面回应截图

在外媒报道受到关注后,富途、老虎均对此消息进行了快速回应。

富途方面称,“我们留意到,这段时间以来,一些带着做空目的个人和机构在社交媒体上散播大量针对富途的不实信息,我们已经收集和整理了相关信息,并已及时向监管机构汇报,亦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富途持续与中国内地监管部门保持着积极的沟通,截至此刻,富途从未自任何相关监管部门收到与报道中所提及内容有关的政策或指引,亦未获悉任何相关监管部门拟发布相似政策或指引。公司稳健经营一如往常,尽心服务全体新老客户。

富途还称,一直以来,在服务中国内地客户方面,富途沿用的行业法规、惯例和商业模式与所有香港持有同类牌照的其他内资、港资、外资券商完全一致,并未做任何形式和模式上的创新和突破。

另外,在12月17日下午6时左右,富途创始人李华回复网友关于富途是否会倒下评论,李华表示,“我说不会,立帖为证。”

随后,老虎方面发布回应称,其一直视合法合规运营为集团的生命线,未来如有相关监管细则出台,将按照监管的最新要求,服从监管安排,严格执行新规,并将按上市公司披露要求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并称已留意到市场上一些中概做空机构散播未经官方确认的信息,坚决抵制任何市场恶意做空行为,将与相关部门保持沟通,并保留依法追究相关不实信息散播者的法律责任的权利。

值得注意的是,同在12月17日,中国证监会就修改《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若干规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指出,自规则实施之日起,香港经纪商不得再为内地投资者新开通沪深股通交易权限。政策实施之日起1年为过渡期,过渡期内,存量内地投资者可继续通过沪深股通买卖A股。过渡期结束后,存量投资者不得再通过沪深股通主动买入A股,所持A股可继续卖出;无持股内地投资者的交易权限由香港经纪商及时注销。

随后,深交所发公告,称拟修改《深圳证券交易所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将明确规定“深股通投资者不包括内地投资者”。并增加“内地投资者”的释义:指持有中国内地身份证明文件的中国公民和在中国内地注册的法人及非法人组织,不包括取得境外永久居留身份证明文件的中国公民。

券商从业人士表示,外媒所传的监管将会禁止跨境互联网券商向内地客户提供离岸交易服务,或许与证监会修改沪深港通交易规则有关。

富途、老虎曾被央媒“点名”

此前,跨境券商就因在中国大陆没有经纪牌照事宜受到关注和质疑,而作为跨境互联网券商的龙头,富途、老虎曾被央媒以及监管人士直接或间接“点名”存在用户信息安全等风险。

10月14日,人民网“点名”富途与老虎在用户信息安全以及合法化、合规化方面存在风险。10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局长孙天琦在第三届外滩金融峰会上发表的主题演讲中指出,跨境互联网券商客户快速增长,多来自我国境内。从业务实质看,跨境互联网券商属在我国境内“无照驾驶”,属非法金融活动,这种定性与资本项目是否完全可兑换无关。

而今年11月1日正式生效实施的《个人信息保护法》中提出,个人信息处理者因业务等需要,确需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提供个人信息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通过国家网信部门组织的安全评估;按照国家网信部门的规定经专业机构进行个人信息保护认证;按照国家网信部门制定的标准合同与境外接收方订立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网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早在今年7月10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就已经发布《网络安全审查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规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采购网络产品和服务,数据处理者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网络安全审查”等内容。

“跨境券商为境内投资者参与境外资本市场提供渠道,这不可避免会涉及到境内自然人个人信息(包括金融账户等敏感信息)的跨境传输和使用问题。”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潘松律师认为,个人信息安全涉及多重属性,从个人利益、商业价值到公共利益、国家安全,《个保法》及相关规定对于个人信息跨境传输进行严格规定也是基于公共利益、国家安全的考虑。

上海昱成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吴昊告诉天目新闻记者,跨境券商如果想继续在境内开展业务,在合规方面需要做很多工作。如今随着《个保法》的施行,中国个人信息强监管时代已经到来,同时涉及个人信息安全、数据安全与金融安全的跨境券商正面临着合规的重大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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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13)
时间旅行者 · 2021-12-21 03:02 · 浙江杭州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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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客阿龙 · 2021-12-20 23:0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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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客_2ppgxo · 2021-12-20 14:25 · 浙江台州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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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znxsgh · 2021-12-19 23:31 · 浙江湖州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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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客_6hcboc · 2021-12-19 23:10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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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岛湖王晓红 · 2021-12-19 23:09 · 浙江杭州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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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客_强哥 · 2021-12-19 23:07 · 浙江杭州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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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鄞平安卫土 · 2021-12-19 16:17 · 浙江宁波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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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波涛 · 2021-12-19 14:17 · 浙江杭州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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