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两地被曝 “硫磺熏笋” 当地多部门介入调查
潮新闻 记者 季建荣
9月18日,网友发布爆料视频称,广东清远部分地区将鲜笋运到偏僻的山沟沟里,并在十分简陋的环境中用硫磺进行熏制,之后再装车运走,存在严重的食品安全隐患。

网友渔猎齐哥等爆料广东清远存在“硫磺熏笋”。受访者供图
潮新闻记者查询后发现,网友渔猎齐哥、湘仔宝宝、正哥来看等博主相继发布爆料视频称,在广东清远市清城区、清新区均存在用硫磺熏制竹笋的现象。
据网友报料,当地一些货车在英德等地先收购鲜笋,然后将笋装车运至清远市清城区源潭镇金星村、清新区浸潭镇下迳村一带的山沟沟里,用硫磺进行熏制。在渔猎齐哥发布的视频中,熏制现场的环境十分简陋,仅有一个遮雨的棚。编织袋、塑料筐等随地堆放。虽然熏制竹笋用雨棚布包裹得严严实实,但依然有大量白色烟雾不断窜出,“非常的刺鼻,我的呼吸道严重的不适。”
渔猎齐哥称,在离开一段时间再返回熏制窝点时,看到熏制的密封布已经被揭开,工人们正在打包竹笋,“打包的袋子是两层,里面一层是塑料密封层,外面是编织袋。”

熏制过程中产生大量烟雾。受访者供图
在另一个熏制窝点,上述博主还拍摄到了现场人员将熏制好的竹笋装车运走的画面。
现场,几位博主还拿到了一袋熏制好并装袋的竹笋,并称打开后气味异常刺鼻,“非常刺鼻,这个竹笋不能吃,太吓人了。我们前期对这个竹笋进行了测试(检测),二氧化硫残留浓度达到4860mg/kg,(数据)非常的吓人。”
18日上午,记者从渔猎齐哥处得知,他已经就上述两个窝点硫磺熏制竹笋的情况向当地有关部门进行举报,当地公安、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已经来到现场。
随后潮新闻记者又分别就博主们反映的情况联系了清城区、清新区相关单位。
清城区源潭镇政府工作人员称,目前镇政府、公安、生态环境等单位人员都已经在现场进行调查处置,“昨天下午3点多,我们也是已经收到线报,环保部门已经去查过一次。这种是个例,我们现场看到是简易的棚房,属于是非法、违法的加工场所。手续是否合格,我们后续还要介入(调查),现场已经控制。收缴了一部分(熏制笋),具体数字暂时不透露。”
对此上述工作人员的说法,渔猎齐哥并不认同,他表示,截至18日早上和相关执法人员到达源潭镇上述熏制窝点,现场依然还在熏制中。

渔猎齐哥称,18日一早与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发现依然还在熏制。受访者供图
针对清新区浸潭镇下迳村附近的熏制窝点,清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浸潭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表示,执法人员已经前往现场,“8点多的时候,我们3名执法人员已经过去了。他们刚去,所以我们还不太清楚现场的情况。”
浸潭镇政府同样称,目前正在调查中,“具体情况要等之后再进行公告。”
新鲜竹笋是否可以用硫磺熏蒸?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副教授朱毅告诉记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明确,硫磺仅限熏蒸用于水果干类、蜜饯凉果、干制蔬菜等,不包含新鲜蔬菜。鲜笋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分类为未经加工鲜蔬菜,该类别允许使用的添加剂极少,硫磺、二氧化硫、亚硫酸盐类均不在许可清单内。因此,使用硫磺熏蒸即属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
“使用食品级硫磺熏蒸鲜笋,属于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作行政违法处理。使用工业硫磺,已列入《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第一批)》,依据司法解释,应当认定为刑法第144条规定的‘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情节达标即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朱毅同时还提到,干制竹笋属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中的干制蔬菜类别,可以按工艺需要使用硫磺熏蒸,但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得超过0.2 g/kg,以二氧化硫计。
“违规添加的二氧化硫及亚硫酸盐,会在食品中破坏维生素B₁,还可与食品中的钙形成不溶性物质,进而降低人体对钙的吸收利用。对哮喘等敏感人群,可诱发气喘、咽喉不适、头痛、恶心;同时会对胃肠道产生刺激。若违法使用工业硫磺,原料带入砷、铅、汞等重金属杂质,长期摄入重金属才可能带来肝肾、神经系统损伤风险。”朱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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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卢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