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前往日本!多家航司通知:赴日机票可免费退改签
潮新闻 编辑 倪冰
14日晚,外交部和中国驻日本使领馆就中国公民前往日本发布郑重提醒。15日,中国国际航空、南方航空、东方航空、四川航空、厦门航空、海南航空等多家航司发出通知,公布了涉及日本航线客票的特殊处置方案,对于出行日期在12月31日之前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客票,可予以免费退改处理。

四川航空关于日本航线客票特殊处置方案的通知
尊敬的旅客:
根据外交部近期发布的出行提醒,为协助旅客更好地安排出行计划,特发布川航涉及日本航线客票特殊处置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范围
客票同时满足以下三点:
(一)在2025年11月15日14:00(含)之前使用876票证填开或换开的客票(包括里程兑免客票);
(二)旅行日期为2025年11月15日(含)至2025年12月31日(含)之间的客票,客票未使用行程涉及日本进出港川航实际承运航班及使用3U航班号的代码共享航班;
(三)在2025年11月15日0时(含)以后申请客票变更或退票。
二、变更及退票规则
航班起飞前取消已定妥座位的旅客,可在客票有效期内按以下规则办理变更、退票手续:
(一)变更
1.在客票有效期内,首次变更至川航实际承运的相同航线航班,免收变更手续费,如有票价差额须补齐票价及舱位差额。 再次变更需依据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2.客票不得变更航程及承运人,如需变更航程或承运人,将原客票办理退票后另购新票。
(二)退票
在客票有效期内至原购票渠道免除退票费办理退票。
厦门航空关于日本航线客票特殊处理的公告
尊敬的旅客:
根据外交部近期发布的出行提醒,为协助旅客更好地安排出行计划,现就涉及厦航日本航线客票特殊处理的通知如下:
一、适用客票
2025年11月15日12:00(含)前购买或换开的厦航731 开头的客票,且客票未使用行程涉及旅行日期在2025年11月15日(含)至2025年12月31日(含)之间的日本进、出港(含经停)厦航实际承运航班或使用MF航班号的代码共享航班。
二、变更及退票规则
航班起飞前取消已定妥座位的旅客,可在客票有效期内按以下规则办理退改手续:
(一)客票变更
首次变更至相同航程的厦航实际承运航班,免收变更费,如发生票价价差按规定收取。再次变更需依据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二)退票
在客票有效期内申请退票,免收退票费。已按上述原则办理过变更的客票如申请退票需按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三)变更航程或签转
如您希望变更航程或承运人,建议原客票办理退票后另购新票。
(四)已办理自愿变更退票的客票不补退。
(五)不符合上述适用范围的客票按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请您务必在航班起飞前取消客票定座。给您出行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海南航空关于日本航线客票特殊处置方案的通知
尊敬的旅客:
根据外交部近期发布的出行提醒,为协助受影响的旅客更好地安排出行计划,海南航空特制定国际客票特殊票务处理规定,具体如下:
一、适用范围
自2025年11月15日0时(含)以后申请变更或退票(以取消订座时间为准),凡在2025年11月15日12时(含)前使用880国际票证填开或换开的客票(含积分兑换客票),行程涉及航班日期为2025年11月15日(含)至2025年12月31日(含)之间由海南航空实际承运的日本进出港航班。
二、变更及退票规定
(一)客票变更
在客票有效期内,首次变更至相同航程的海南航空实际承运航班,免收变更费,如发生票价价差按规定收取。再次变更按照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二)客票退票
在客票有效期内,旅客可至原购票地办理未使用航段退票,免收退票费。已按本通知原则办理过变更的客票如申请退票需按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三)上述变更、退票均须在航班计划出港时间前取消已定妥的座位。
三、其它
(一)不符合上述适用条件的客票,均按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二)本通知自2025年11月15日16:30起生效。在本通知生效前已办理完退票、变更业务的客票,不适用本政策。
此前,中国国际航空、南方航空、东方航空三家航司已发布涉及日本航线进出港航班客票特殊处置方案。三家航司通知显示,对出行日期在12月31日之前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客票,可予以免费退改处理。
国航通知称,对于在11月15日12时(含)前购买或换开产生新票号的国航999开头的客票(包括里程奖励客票);客票未使用行程涉及旅行日期为2025年11月15日(含)至2025年12月31日(含)之间东京、大阪、名古屋、福冈、仙台、广岛、札幌、冲绳进出港的国航实际承运航班和挂CA航班号的代码共享航班;在2025年11月15日0时(含)以后申请客票变更或退票(以取消客票订座时间为准)。在客票有效期内,首次变更免收变更手续费,但需收取子舱位差价及淡旺季差价,再次变更需依据客票使用条件办理。在客票有效期内,可以办理未使用航段退票,免收退票手续费。

南航表示,对于在11月15日12:00(含)前购买或换开的南航784开头的客票,且客票未使用行程涉及旅行日期在2025年11月15日(含)至2025年12月31日(含)之间的日本进、出港(含经停)南航实际承运航班或使用CZ航班号的代码共享航班,航班起飞前取消已定妥座位的旅客,在客票有效期内申请退票,免收退票费。首次变更至相同航程的南航实际承运航班,免收变更费,如发生票价价差按规定收取。(南航通知详情)
东航表示,对于在11月15日12:00(含)前购买或换开的东航781客票填开的国际、地区或国内航班。客票中至少含有一段未使用的涉及日本(包括但不限于东京、大阪、广岛、札幌、小松、鹿儿岛、长崎、新泻、冈山、福冈、静冈、名古屋、松山、冲绳、富山、熊本)进港、出港或经停航班(包括东航、上航或其他航空公司航班),航班起飞日期在2025年11月15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同一客票内的其他未使用航段日期不限。办理变更至原航班前后3天(含)以内的航班,可免费变更一次。再次变更或变更超出原航班前后3天(含)内的航班,需依据客票使用条件办理。在客票有效期内,可至原购票渠道办理未使用航段非自愿退票,免收退票手续费。(东航通知详情)
(综合国航官网、南航官网、东航官网、@四川航空、厦门航空官网、@新海航丨海南航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