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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报

    国家卫健委:责成各地加强监管医疗机构,对“回流药”零容忍

    央视新闻 2025-03-29 08:10全网传播量50.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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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国家卫生健康委回应“回流药”销售网,要求医疗机构加强药品采购、成本核算和账务管理,严格执行药品检查验收制度,不得使用不合规药品,对此类违法行为持“零容忍”态度,将协同多部门严厉打击。
    02央视记者调查发现,一些医院门口存在“医保取现”“高价收药”小广告,参保人购药后以折扣价卖给收药人套现,药品被非法转售形成“回流药”。回收的药品再次进入市场销售,部分医疗机构销售时会撕掉标签。
    03“回流药”现象中,参保人通过医保卡购药套现,例如购买1万元药品可获6000至7000元现金,加剧了药品市场的非法交易。
    04国家将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穿透式监管,压实属地责任,以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打击包括“回流药”在内的违法违规行为。
    05部分医疗机构为规避风险,在销售“回流药”时会撕掉药瓶标签,这一行为虽能暂时掩盖问题,但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回流药”带来的安全隐患。
    以上内容由传播大模型和DeepSeek生成,仅供参考

    总台央视记者独家调查报道《起底“医保取现”背后“回流药”销售网》播出后,国家卫生健康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要求,医疗机构必须制订本机构药品采购工作流程;建立健全药品成本核算和账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药品购入检查、验收制度;不得购入和使用不符合规定的药品。

    国家卫生健康委对此类违法行为保持“零容忍”态度,将协同医保、药监等部门,责成武汉等地压实属地责任,加强对医疗机构穿透式监管,持续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此前报道】

    日前,总台央视记者接到观众举报,一些医院门口张贴着“医保取现”“高价收药”的小广告。记者调查发现,收药人所说的“医保取现”,就是参保人用医保卡在药店购买药品后,收药人以不同折扣的价格回收。比如6至7折提现,即参保人购买1万元左右药品,卖给收药人后可以获得6000元至7000元不等的现金。

    回收的药品经收药人非法转售,再次进入市场销售,也就是俗称的“回流药”。一些医疗机构在销售“回流药”时,因为害怕消费者使用后出现问题,甚至会撕掉药瓶上的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