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9月1日)零时开始,《浙江省公路条例》正式实施。新《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对停留在主线的故障车辆、事故车辆,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及时免费拖曳、牵引至最近出口外的临时停放处。
凌晨0时07分左右,从长兴赶回南浔的周先生行驶至申苏浙皖高速南太湖附近时车辆发生了故障,无法继续行驶,便拨打了高速救援电话。
浙江省交通集团湖州处第一时间调度救援车辆赶往现场。0时18分,高速救援人员到达现场,迅速展开救援,将周先生和故障车辆安全带到最近的出口湖州收费站。由于已是深夜,等待维修人员到场需要第二天早上才能到,救援人员主动上前帮助其检查车辆,最终发现是发动机电子风扇保险片融断,无法正常散热,便立即为周先生更换了备用保险片。
“真的太感谢你们,不仅免费帮我拖车,还帮我排除了故障,给你们点赞……”当得知自己是《浙江省公路条例》正式实施后湖州境内申苏浙皖高速首位享受免费拖车服务的驾驶员后,驾驶员周先生有点喜出望外,脸上渐渐露出了笑容,之前车辆故障的阴霾也一扫而光了。
为保障《条例》关于免费开展清障施救工作的顺利实施,有效维护高速公路的正常运行秩序,据了解,浙江交通集团湖州处结合自身实际,有效推进湖州境内申苏浙皖、申嘉湖和练杭三条高速的清障施救新模式的落地,不仅结合故障、事故车辆的拖曳、停放的实际需求,合理安排驻点,配置60T、38T、25T、5T等拖车,还进一步落实协作单位(外协)加强施救力量准备工作,借助外力注入,提升整体施救能力,保障主线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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