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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快递三轮车管理新规落地:统一上牌、专车专用、数智管理

    潮新闻 记者 周夏林 通讯员 张倾城2025-05-31 08:04全网传播量20.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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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浙江是快递大省,快递业务量占全国五分之一。为解决快递电动三轮车通行管理难题,省邮政管理局推动立法,制定《浙江省快递业促进条例》,在全国率先保障快递三轮车路权。
    02今年4月1日起,浙江实施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规范管理,要求依法上牌、专车专用、统一管理,并实行“六统一”标准。严禁无牌、伪造号牌车辆上路,保障安全出行。
    03快递三轮车需安装实时定位监控装置,纳入统一管理平台,推进“以换代充”模式,加快改造充换电设施,查处违规充电行为。
    04加强快递从业人员驾驶技能、道路交通安全等培训,提升法律意识,确保快递服务安全高效。
    05快递三轮车需保持车身整洁,严禁加挂货物、张贴商业广告,提升行业形象。
    以上内容由传播大模型和DeepSeek生成,仅供参考

    视频来源:浙江省邮政管理局

    浙江是快递业务大省,快递业务量约占全国的五分之一。电动三轮车是解决快递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最经济实用的运输工具。一直以来,通行管理难题在全国各地普遍存在。针对《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车辆细分口径较粗且无相关标准的情况,省邮政管理局协调司法、交通、公安交管等部门,在立法制定《浙江省快递业促进条例》时设专门条款针对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生产、登记、通行管理等多方面详细规定,在全国率先以地方立法的制度设计保障了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的通行路权。
    为规范全省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管理,保障邮政快递服务安全高效运行,根据《浙江省快递业促进条例》等有关规定,今年3月,省邮政管理局发布就加强全省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规范管理通知,于4月1日正式施行,具体管理规范如下:

    一、依法上牌。由依法取得快递经营许可证的快递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快递企业”)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车辆登记,取得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号牌方可上路。车辆报废、灭失、因质量问题退还、转让给非经营快递企业或个人必须按《浙江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登记规定(试行)的通知》申请注销登记,涂抹外观标识。

    二、专车专用。快递企业、快递从业人员严禁利用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从事与快递经营活动无关的活动。向其他快递企业转让、更换电机和车架等必须办理变更手续。禁止私自倒卖给非快递经营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

    三、统一管理。全省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实行“六统一”管理,即“统一车辆标准、统一登记上牌、统一外观标识、统一购买保险、统一定位管理、统一平台管理”。

    四、合规上路。严禁无号牌、行驶证或者伪造、变造、冒用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号牌、行驶证的三轮车上路行驶;禁止驾驶改装、拼装、加装的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上路行驶。

    五、安全出行。严格遵守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佩戴安全头盔,礼让行人,在规定车道行驶,严禁搭载其他人员,坚决杜绝闯红灯、逆向行驶、酒后驾驶、违法乱停等交通违法行为。

    六、提升形象。加强对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的定期检查、维护,严格按照车辆淘汰周期和外观更新周期确保车况完好。上路车辆要求车身表面整洁无污垢;严禁在厢体边侧加挂货物;禁止在车身张贴商业广告。

    七、数智管理。按照规定安装实时定位监控装置,并纳入“浙里快递·快递三轮车”应用统一管理,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动态。

    八、以换代充。推进锂电池快递电动三轮车“以换代充”,按照标准规范加快改造、完善集中充停场所及充换电柜等设施,提倡“满电回家”。坚决查处寄递场所室内违规充电、寄递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等违法违规行为。

    九、教育培训。加强快递从业人员驾驶技能、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法律、法规知识岗前培训、安全教育和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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