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杭州城东新城的商业综合体港龙城命运多舛,曾经在2020年10月和2021年5月两次法拍,两次撤拍。结果,今天又撤拍了。
图源:阿里法拍
第一次拍卖是因为港龙城开发商与一家江苏建设公司存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不过开拍前夕,拍卖公告被临时撤回,原因是“申请执行人及其它执行债权人撤回执行申请”。当时有知情人士表示,港龙城方面已与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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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港龙城第二次上线司法拍卖平台。但是很快,拍卖公告再次临时撤回,这一次的撤回原因是“被执行人公司进入破产程序”。
经过一系列重整和招商,港龙城于2023年1月正式开业。不过开业以来,港龙城人气一直较为一般。
如今,开业才两年多的港龙城又一次法拍,评估价5.5亿元,和之前法拍的评估价6.5亿元比,港龙城评估价已大幅缩水1亿元。起拍价则从4.55亿元降至3.8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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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拍卖原定于5月12日开拍,今天出拍卖结果。然而戏剧性的一幕再次发生——港龙城的拍卖公告再次撤回。这一回的撤拍原因是:执行程序中止。
在司法拍卖中出现“执行程序中止”的情形,通常主要有这几类情况:
一是申请人主动向法院提出延期执行的申请,经法院审查后认为理由成立的,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二是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有理由的异议,并且法院认为其异议成立的,法院应裁定中止执行;
三是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法院应当中止执行,直到继承人明确表示是否继承权利或承担义务;
四是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这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法院应当中止执行,直到确定权利义务的承受人;
以及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中止执行是因特殊情况发生导致的执行程序的暂时停止,并非执行程序的终结,如果情况改变,可以视情况变化以决定是否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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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宇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