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是历史的见证,是文化的载体,承载着中华民族的辉煌记忆,传承着华夏儿女的智慧结晶。保护文物,就是守护我们共同的精神家园。2024年11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将在今年的3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做好新修订文物保护法的宣传工作,提升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2月25日,“以法律为盾 为文物护航”文物保护法普法宣传活动在安吉古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正式开幕。
志愿者在活动现场进行普法宣传和手册发放
此次活动由安吉县文物局、浙江安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鄣吴镇人民政府主办,安吉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与安吉古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共同承办。
浙江省文物局文物安全与督察处副处长郑李潭、安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副局长潘黎明、安吉县农科区党工委副书记副主任徐艳、安吉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潘晶晶、安吉县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马兰、安吉县公安局四级高级警长管义洪等领导以及安吉县各乡镇文体站负责人、重点村(社区)相关文物工作负责人、安吉县公安局、安吉县法院、安吉县检察院、安吉县文体旅游局、安吉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安吉县博物馆、吴昌硕纪念馆、古城遗址博物馆、浙江绿郡龙山源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员出席了本次活动开幕式。
活动伊始,安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副局长潘黎明上台致辞,深刻阐述了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强调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在保护文化遗产、传承历史文化方面的重要作用并指出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为文物保护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随后,现场播放了一段普法宣传视频,向与会者介绍了新修订文物保护法的相关内容,使大家对新法律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
为了更好地开展文物保护法的宣传工作,安吉县组建了一支由专家学者、文博工作者、志愿者等组成的宣讲团。活动现场,安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副局长潘黎明、安吉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潘晶晶、安吉县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马兰为宣讲团成员颁发了聘书,鼓励他们为文物保护事业贡献力量。
此外,活动还对在文物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文保员代表进行了表彰,浙江省文物局文物安全与督察处副处长郑李潭和安吉县农科区党工委副书记副主任徐艳为他们颁发了荣誉证书。
安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历史文化积淀深厚,文物分布众多,是安吉县重要的文化遗产聚集地。安吉县共有5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其中3处位于农科区,包括安吉古城遗址、龙山越国贵族墓群,安城城墙遗址和永安寺塔。这些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不仅是安吉的骄傲,更是乡镇文物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安吉县农科区党工委副书记副主任徐艳在表态发言中表示,安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将积极响应号召,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加强文物保护工作,为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贡献力量。
最后,随着主办方代表在大屏幕上共同按下手印,此次安吉县文物保护法普法宣传活动正式拉开序幕。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安吉县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设立多个普法宣传点位,以法律为盾,以行动为剑,持续为文物保护工作筑牢根基。
开幕仪式后,浙江省文物局文物安全与督察处副处长郑李潭为大家主讲新文物保护法专题讲座。郑处长围绕安吉县文物资源与保护现状,条理清晰、层次分明地解读了此次文物保护法修订中的各项细节条款。讲座中,他巧妙结合具体案例,使得原本枯燥的法律条文变得生动鲜活,引人入胜。
他特别指出,此次修订不仅明确了文物认定的主体、标准和程序,还加强了对文物的整体保护和活态传承,有效防止了过度开发,为文物的长久留存与合理利用构筑了坚实的法律屏障。
文物承载文明根脉,保护传承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让我们以法律为盾,守护文物的尊严,传承文化的火种。希望广大市民朋友们积极参与到本次活动中来,认真学习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共同守护好我们安吉的文化瑰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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